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同解决重大、难点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工作落实,为钢铁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指导、服务和支持。各市要把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结合实际列出龙头企业、转型企业、压减企业和转移企业四个“清单”。钢铁产业较集中的重点市、县,要将此任务做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推进“一企一策”政策落实。各市要结合本地钢铁行业发展目标及企业实际,指导企业填报《钢铁企业转型升级一企一策方案表》,并于2018年11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类指导企业组织实施,推进落实。
(三)加大政策支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有关钢铁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和实现脱困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用好用足现有金融、税收、土地、人员安置、奖补资金、差别电价等政策措施,细化有利于推动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措施,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衔接,争取更多资金、政策支持。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钢铁行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用好河北工业技改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钢铁企业积极上市和已上市企业股权再融资,引导钢铁企业通过股市、股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
(四)加强人才培养。围绕转型升级路径,开展企业家专项培训,对标国内外先进企业,开展实地考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的企业家队伍。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建立畅通的人才成长和发展渠道,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企业急需的科技领军人才。
(五)强化行业管理。严格钢铁行业规范管理,按照《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做好我省规范企业的监管、变更审查、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等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在政策、规划和行业标准制定、行业准入管理和新技术推广等工作中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