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发布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公布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包括:负责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城建项日立项并编制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房产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监督、负责对房产市场进行监管、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城市化建设工作、负责市区危陋住宅改造工作等。
具体来看,住建局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区主干路网和二环路、三环路的连接,根据城市发展方向、建设时序,结合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进程等道路实施条件,加密市区次干道和支路网,优化中心城区路网结构,改善交通出行环境。结合CBD建设,在长安区、桥西区完成征地拆迁的基础上,完成解放大街东半幅建设;打通纺织街、育才街、联石丰(除石太京广铁路西北联络线影响区域外)、仓丰路等10条断头路。
稳妥推进绿建节能工作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和被动房试点推广工作,大力推动建筑业改革,装配式建筑示范建设工作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被动房)走在全省前列。
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2018-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力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按时完成2019年老旧小区整治任务。
加强房地产市场和建筑监管,维护市场稳定。重点围绕既去库存又控房价开展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和企业变化,及时出台调控政策,既“管住炒”,又“保障住”;立足省级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和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试点城市,不断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力争2019年在发展长租公寓、人才公寓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租赁平台建设和完善等方面抓出成效;加大对商品房开发、市场交易等相关行为的监管,重拳打击违规销售、哄抬房价等行为。
以下为《说明》全文:
(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窄马路、密路网”的道路布局理念,按照谋划一批、建设一批、落地一批的原则,加强市区主干路网和二环路、三环路的连接,根据城市发展方向、建设时序,结合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进程等道路实施条件,加密市区次干道和支路网,优化中心城区路网结构,改善交通出行环境。结合CBD建设,在长安区、桥西区完成征地拆迁的基础上,完成解放大街东半幅建设;打通纺织街、育才街、联石丰(除石太京广铁路西北联络线影响区域外)、仓丰路等10条断头路。
(二)加大县城建设攻坚。以创建“园林城、卫生城、洁净城、文明城”为抓手,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学校、医院、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建立起适应人口和产业聚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体系。加大专项攻坚行动,完善县城供水、排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公园绿地和信息网络等市政公用设施,大力整治环境容貌,提高机械化清扫力度,提升县城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打造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征、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以县城建设攻坚推进为动力,通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新型城镇化试点卓有成效,确保县城村镇建设成效显著。预计年底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3%左右,有望提前完成试点预期目标。
(三)稳妥推进绿建节能工作持续发展。继续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标准。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积极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和被动房试点推广工作,倡导绿色节能建筑和新技术新材料应用,不断促进建设方式转变和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等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大力推动建筑业改革,装配式建筑示范建设工作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被动房)走在全省前列。
(四)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一是结合省住建厅下达的年度任务,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未竣工的保障房项目建设进度,对达到分配条件的,尽早制定分配方案,实现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到98%以上。二是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2019年我市拟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57万套(以省下达任务为准)。三是继续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2018-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四是全力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按时完成2019年老旧小区整治任务。五是按照全市城乡厕所改造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牵总作用,全力推进我市城乡厕所改造工作。五是出台《关于落实租购并举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搭建全省首家住房租赁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公租房6641套,分配保障房7387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28052套,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5700套。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和建筑监管,维护市场稳定。重点围绕既去库存又控房价开展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和企业变化,及时出台调控政策,既“管住炒”,又“保障住”。按照中央“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总体要求,立足省级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和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试点城市,不断培育房屋租赁市场,探索共有产权住房的新路子,促进市场有效供给,将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工程推向深入。拓展住房租赁平台的作用,尽快完成租赁大平台下五个子平台的全面上线,为发展租赁市场提供保障。牵头抓好租购并举住房保障意见的督导落实,力争2019年在发展长租公寓、人才公寓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租赁平台建设和完善等方面抓出成效。加大对商品房开发、市场交易等相关行为的监管,重拳打击违规销售、哄抬房价等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解决房屋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劳务实名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施工扬尘治理。一是深化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监督抽查、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强化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生产意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轨道工程质量安全状态评估工作,弥补监管漏洞,增强监管效能,加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二是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要求,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审批、论证、验收、变更等管理,加强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及脚手架搭设、起重设备顶升及拆装作业、模板搭设作业、卸料平台操作、移动式脚手架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三是按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建筑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技防、人防等多种手段,提升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