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于鹿泉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国土资源局发布了2则《征地告知书》,涉及鹿泉区上庄镇及上庄镇小宋楼村。
具体来看,拟征收位于上庄镇直的部分土地,四至范围1为:东至鹿泉区公路工程队,南至小宋楼村地,西至小宋楼村地,北至南庄村地;四至范围2为:东至高守义,南至小宋楼村地,西至小宋楼村地,北至储备地,总面积为0.8119公顷(约合12.1785亩),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根据相关规定,该地块位于鹿泉区第一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拟征收位于上庄镇小宋楼村村东北的部分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储备地、上庄镇直地,南至小宋楼村地,西至小宋楼村地,北至上庄镇直地。征收土地面积为1.2913公顷(约合19.3695亩),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根据相关规定,该地块位于鹿泉区第一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