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房产频道 >> 新闻资讯 >> 全国楼市

新年首日重庆主城房产税起征点调至17630元/平方米

2019-01-02 10:24:14 作者:朱开云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分享:

  新购独栋、高档住房面积为100平方米等可享受免税政策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昨日发布公告,2019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763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这意味着从2019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2018年的15455元/平方米调整为17630元/平方米。

  重庆市住建委发布的公告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规定测算,2019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763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

  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重庆房产税对免征面积也有相关规定: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房产税试点对楼市影响较小

  作为实施房产税试点的另一个城市,上海市房产税征收对象为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以及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

  上海市房产税免征点为60平方米/人。税率方面,房产税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总之,从2011年1月份起,重庆、上海率先试点的房产税如今已有8年之久,从两地试点效果看,由于征收范围窄、税率低等多种因素制约,房产税对楼市的整体影响较小。

  近年以来,房地产税持续成为热点话题。那么全国范围的房产税是否会很快出炉呢?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两地改革试点是探索对个人住房在保有环节征税的宝贵经验,是符合房地产税制改革总体方向的。

  多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税制度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这是一个趋势。目前,征收房地产税在技术上没有太大的困难,这一项目相关部门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财税界的理论研究也非常充分。在实践方面,有上海、重庆积累的经验。

  今年7月16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将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相关政策举措。这一表态更增加了外界对于房地产税出台的预期。

  而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房地产税短期内落地的可能性不大。

关键词:重庆,房产税,起征点责任编辑:郑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