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西安市政府网站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不再保留秦岭北麓23个未开工项目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经研究决定,不再保留秦岭北麓23个未开工项目。
项目名单:
长安区(17个):
1、西安祥峪国际旅游休养中心项目
2、栗园商务旅游度假山庄项目
3、隆泰基地项目
4、明仕金沙河项目
5、西安名都旅游度假山庄项目
6、陕西长安草皮树种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7、雄狮文化园项目
8、帝景山庄项目
9、栗园山庄项目
10、西安永辉子午峪休闲山庄及公司基地项目
11、长安阳光小镇项目
12、我心家园项目
13、兰香园项目
14、御景花园项目
15、蔷薇老年公寓项目
16、西安老年人综合活动中心项目
17、陕西考古研究所项目
鄠邑区(6个)
1、西北电力国际会展中心项目
2、西安草堂新新小镇项目
3、双威奥林匹克度假村项目
4、西安高冠博瑞园项目
5、西安户县农民画村项目
6、紫竹文化生态景区—集萃园项目华商报记者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