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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2.31亿元

2018-07-20 17:45:23 作者:郑光昊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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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4月28日讯(记者 郑光昊)28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发布《河北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报告显示,2017年,河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1.99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68万笔222.31亿元。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2.31亿元

  报告显示,按同口径与上年比较,2017年,新开户单位4918家,实缴单位55772家,净增单位2162家;新开户职工43.37万人,实缴职工477.99万人,净增职工9.63万人;缴存额545.88亿元,同比增长10.66%。2017年末,缴存总额3854.02亿元,同比增长16.5%;缴存余额1778.1亿元,同比增长15.15%。此外,2017年,提取额311.99亿元,同比增长3.13%;占当年缴存额的57.15%,比上年减少4.18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2075.92亿元,同比增长17.69%。

  个人住房贷款方面,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68万笔222.31亿元,同比下降39.46%、39.75%。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1.02亿元。截至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2.60万笔2065.30亿元,贷款余额1338.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78%、12.06%、7.3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26%,比上年减少5.49个百分点。此外,2017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75亿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0.4亿元,项目贷款余额5.84亿元。

  报告显示,2017年,2017年,河北省住房公积金未购买国债,未兑付、转让、收回国债,2017年末,国债余额0.75亿元,与上年持平。另外,2017年,河北省住房公积金融资7.02亿元,归还13.29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62.51亿元,融资余额10.92亿元。在资金存储方面,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73.25亿元。其中,活期38.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02.56亿元,1年以上定期187.4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5.20亿元。此外,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5.63%,比上年减少5.59个百分点。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28%

  报告显示,从社会经济效益方面看,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4.03%、2.06%和10.66%。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28%,国有企业占16.91%,城镇集体企业占3.26%,外商投资企业占0.7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8%,其他占6.3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5.31%,国有企业占28.86%,城镇集体企业占4.65%,外商投资企业占2.5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1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0%,其他占5.28%;中、低收入占97.50%,高收入占2.5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93%,国有企业占21.11%,城镇集体企业占4.88%,外商投资企业占7.4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6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9%,其他占11.18%;中、低收入占99.37%,高收入占0.63%。

  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26%

  2017年,119.4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11.9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2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9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67%,租赁住房占5.11%,其他占6.5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7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3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65%,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2.73%,其他占6.0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21%,高收入占3.79%。

  个人住房贷款为职工节约利息支出533024.83万元

  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62.5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3.97%,比上年同期增加0.0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33024.8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0.24%,90-144(含)平方米占72.51%,144平方米以上占7.25%。购买新房占79.9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25%),购买存量商品房占14.5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5.5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8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0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91%,30岁-40岁(含)占40.46%,40岁-50岁(含)占23.84%,50岁以上占6.79%;首次申请贷款占85.4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54%;中、低收入占98.56%,高收入占1.44%。

  2017年,河北省公积金发放异地贷款5549笔198684.38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42268.3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63038.28万元。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291笔50258.99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14.43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212.95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373笔54248.88万元,累计贴息213.19万元。

  此外,2017年末,全省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3个,试点项目20个,贷款额度30.4亿元,建筑面积238.99万平方米,可解决32104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2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0.78%,比上年减少59.18个百分点。

关键词: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编辑:郑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