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西安市房管局近日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检查,并对存在违规行为的61家机构予以通报。
据了解,西安市房管局此次公布的6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机构,未取得《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按照规定,这些机构不得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同时,西安市房管局告诫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包括:唆使、协助当事人伪造户籍、社保、婚姻、纳税等证明规避限购限贷政策,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资格;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不得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