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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小区增设电梯已有250部在施工

2017-11-29 10:23:32 作者: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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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记者仇惠栋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11月28日举办“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与网友交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为想申请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居民支招。

  增设电梯现状如何?

  1359部签协议,250部已施工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被列入今年南京市的民生实事工程,计划增设电梯1000部。如今这一承诺兑现得怎样了?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副局长兰文平介绍,目前全市已有1359部电梯签订书面协议,1099部完成初步设计,1066部通过规划初审,642部办理规划审批,250部进入施工阶段,61部完工。

  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夏清瑕介绍,南京市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贴是全国最高,目前的财政补贴标准是住宅七层及七层以上20万元/台、六层18万元/台、五层16万元/台、四层14万元/台。申请财政补贴由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提出,具体分配金额由建设者自行协商确定。

  为何要力推增梯?

  应对老龄化社会,解决老人出行

  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首席顾问兼技术总监杨挺提供了一组数字,截至2016年,南京60岁以上老年人口规模达到134.3万人,在户籍人口中占比20.1%,南京已经深入进入老龄化阶段。南京既有7层及以下成片的普通住宅小区约有800个,1.3万幢房屋,零散住宅也有9200幢,大多数老人居住在这些房屋里。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增设电梯,解决老年人出行问题是实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现实需要。

  意见不统一咋办?

  “双三分之二”就可启动程序

  业主三分之二同意就可以实施增设电梯吗?有网友提出,申请加装电梯的表决规则,事实上将多数业主的意志强加给了少数业主,是催生、激化低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矛盾的重要外因,也成为利益受损群体对地方政府严重不满的主因。夏清瑕指出,《物权法》第76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第五条指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看出,‘双三分之二’就可以启动增设电梯程序,当然法律规定只是必要条件,我们在处理这样案件的时候,不能因为符合法规就忽视业主之间的沟通协调。建设者与低层及相邻业主要充分沟通、协调,同时,对权益受损业主给予补偿,高层业主取得低层及相邻业主的谅解和支持,不能因为增设电梯割裂和损害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夏清瑕说。

  如何分摊费用?

  三层往上,每增一层加0.3系数

  在实际操作中,一个单元的居民如何分摊增设电梯的费用?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陈丹琦介绍,在充分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基础上,结合南京实际,他们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资参考比例(见附表)。第一层没需求,第二层视为0,第三层作为基准层,越往上,对电梯需求越强烈,出资系数从第四层开始每增一个楼层提高0.3系数,第四层1.3,第五层1.6,第六层1.9,第七层2.2。

  住宅增设电梯出资参考举例

  1假定有一幢七层住宅,增设电梯总价为60万元。

  2

  假定每层2户,共计面积180㎡(其中01室面积80㎡、02室面积100㎡)。

  3分户出资情况试算如下:

  如为七层住宅,三层为基准层,系数1.0,四层系数为1.3,五层为1.6,六层为1.9,七层为2.2。

  三层出资总额为60/(1.0+1.3+1.6+1.9+2.2)=7.5万元,301室出资7.5×(80/180)=3.33万元,302室出资7.5×(100/180)=4.17万元。

  四层出资总额为7.5×1.3=9.75万元,401室出资9.75×(80/180)=4.33万元,402室出资9.75×(100/180)=5.42万元。

  五层出资总额为7.5×1.6=12.00万元,501室出资12×(80/180)=5.33万元,502室出资12×(100/180)=6.67万元。

  六层出资总额为7.5×1.9=14.25万元,601室出资14.25×(80/180)=6.33万元,402室出资14.25×(100/180)=7.92万元。

  七层出资总额为7.5×2.2=16.5万元,701室出资16.5×(80/180)=7.33万元,702室出资16.5×(100/180)=9.17万元。

关键词:小区|增设|电梯责任编辑:张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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