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加大住房租赁与群租管治力度
近日,本市龙吴路一处群租房发生火灾,导致两名90后消防员坠楼牺牲。这起吞噬生命的安全事故,令人扼腕叹息,引人深思。 深究其原因,这起事故或多或少与不当租房行为有关。一套约88平方米的房屋,竟住有10人,客厅用木板作简易分隔,存在违法使用液化气钢瓶,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的现象,最终酿成火灾。简单扫描事故的来龙去脉,可以发现,看似酿成事故的导火索,不过是压在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而由于租房和承租行为不恰当导致的安全隐患,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在我国各大城市,出租房屋获利、租用房屋居住,本是正常市场交易行为。但是,租房和承租到底有没有规则、有没有不能突破的边界和底线,并没有引起当事双方足够的重视。在很多房东的观念中,群租固然不符合规定,改变房屋结构、乱拉电线、分设灶头等也埋藏着种种安全隐患。但由于存在侥幸心理,许多人并没有把这些隐患当回事,甚至在一些小区还催生了二房东、中介等构成的产业链。在即时生效的眼前利益面前,安全隐患问题似乎完全被忽视了。 无数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必须建立这样一种观念,安全是底线,即使在诱人的物质利益面前,在可能获得更高的租金面前,安全是不可让渡的、不能突破的底线。生命的安全永远高于利益的获取。这不仅是房屋租赁人与承租人迫切需要建立的共识,也是城市管理者必须坚定的信念。坚持这样的信念,就必须加大住房租赁与群租行为的整治力度。 在治理依据上,我们已经具有完备的法律条文,不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更不存在无力监管的托辞。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不能让悲剧重演。我们执法要严,对于已经出台的有关规定,如人均承租面积必须符合标准、业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等,要严格遵守执行;对群租的整治不能失之于软,要通过严格执法堵住不合理的住房租赁与承租行为,以法制的硬约束来杜绝这一领域中的趋利且忽视安全之举。 执法要严,力度要大的另一面,我们也要反思,对于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是否要有一个疏导和解决机制,是否可以想出更多的行之有效且安全的办法来满足这一需求。比如,可否通过各种措施,鼓励产生更多的住房供给主体来满足低收入群体的租房需求,而不是完全由市场化产生的单一的自然租赁人来承担这一角色。 事实上,自然租赁人往往只计利益不计后果,寻求租金最大化,漠视安全问题。个体房东更不可能是多租客的最佳供给者,一般房屋都以家庭为单位来设计,水电设置、厨卫设施等并不符合多租客的室内基础设施需求。此外,群租往往人多事杂需要管理,个体租赁者几乎不可能在提供住房之外还提供有效管理,这样就必然带来安全等多种隐患。 建议有关部门或企业考虑给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低价、安全且能统一管理的住所,从而有效疏导合理的住房需求。也就是说,应该考虑将自然租赁人的角色适度分化给用工企业等多元化主体,通过集体宿舍的统一管理来解决个体租赁者安全管理缺失的问题。对于困难的企业等主体,管理者甚至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这些都能从客观上分担单一租赁市场所产生的巨大社会安全风险。 总之,要多条腿走路,既要通过严格整治堵住“源”,也要通过政策调整分散风险,同时在全社会构筑“安全底线不可逾越”的理念,我们才能在解决特大型城市安全管理难题上走出一条新路。 |
关键词:住房,租赁,安全,管理,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