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将优化现有税费体系
从去年开始,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受到了所有关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人士的密切关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11日在博鳌亚洲论坛房地产分论坛上表示,房地产税立法将优化现有税费体系,但保有环节征税不能照搬国际经验,应建立框架再动态完善。 业内人士认为,相对于此前在上海、重庆试点的对房屋保有环节征收的房产税,房地产税是一个体系,涉及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十余项税费。 贾康表示,房地产税改革是对多项税费的增减归并,一旦走到可以执行的状态,税和费合在一起的负担更合理化,但这不是指处处都减税。原来“费”比较多的开发环节可能要往下减少,包括住房和商业不动产在内的交易环节的税负也要考虑往下减少,但不排除按照住房持有时间长短在交易环节做区别对待。在保有环节,应该捅破窗户纸,实现保有税负从无到有。房地产税立法真正落地推行时,最大的可能性是保有环节税收力度可能比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要往上抬高一些。 贾康指出,房产税即保有环节税收有国际经验但不能照搬,应先把社会可接受的制度框架建立起来,以后在动态之中完善。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实现如美国般的普征,应考虑给出第一单位的免税空间,并坚持“调节高端”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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