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管局官方解读房产交易热门问题
1、购房者如何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答:有两种查询方式:第一,在售楼场所查看;第二,石房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2、购买商品房应注意的重点事项是什么? 答:购买商品房时购房人应在售楼场所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预售方案、一房一价表等信息。注意自己所购买的楼号和房号是否在预售范围之内,将定金、首付款交付到预售证注明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之后要完成网上签约并督促开发企业进行合同备案,签约的过程中明确交房的标准和办理房产证的期限、违约金等。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需要办理《购房证明》吗? 答:需要办理。2011年3月1日起购买商品房的,需持《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查询证明》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夫妻离婚办理房屋产权分割登记的,是否征收契税? 答:根据规定,对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化,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5、个人房屋买卖手续如何办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原房产证,共同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同时根据现行政策还需买方提供购房查询证明。 6、能以未成年人的名义买房子吗?如果可以,未成年人的房产如何办理房屋登记? 答:未成年人是可以买房的,也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只是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登记时应当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代理。 7、申请抵押权登记,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答:以房屋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登记。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 8、房产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由房屋所有人持身份证到档案室查档挂失,携带档案室出具的丢失证明到石家庄日报刊登作废声明,并在作废声明后的五个工作日后,持相关资料到登记窗口进行补证登记。 9、购房人是本市户口并且已经结婚的,开具购房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购房人已经结婚的,购房家庭一人到场,带上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的户口本首页及相对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丢失的应到婚姻登记机构补办结婚证。 10、购房人年满18周岁但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开具购房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购房人年满18周岁但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需要购房人本人到场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相对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 |
关键词:房屋,购房,登记,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