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捆绑收费频现 不交物业费就不收取暖费?
深入:街道办事处仍无奈扮演“帮大哥” 对于物业公司物业费和取暖费捆绑收费的现象,省会多位律师表示,物业公司的这种捆绑式收费是不合法的。省会一位律师表示,物业费由物业公司收取,而取暖费属于热力公司收取,这两种费用本身就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费用,即使是居民没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也不影响其与热力公司之间供暖合同的履行。“物业公司在代收取暖费时捆绑收取其他费用,是一种明显的霸王条款,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居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此,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从本月起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采暖费不得与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捆绑收取,不得因不交物业费、水电费等而拒收采暖费和限制用热。“目前,这项工作一般是由所在小区的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 昨日,记者也联系了上述小区所在的一些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都表示,虽然有了明确规定不允许搭车收费,但因为街道办事处并没有对物业公司的约束权利,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街道办事处只能扮演“帮大哥”的角色,协调双方解决问题。“居民和物业之间的矛盾有的存在了多年了,其中还有一些是以前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比如房屋裂缝、漏水等。”一位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说,这些矛盾往往积累已久,通常要解决一个小区的收费问题往往跑上几趟,促使双方能坐下来好好谈谈,化解彼此之间的积怨。“即使今年协调下来了,明年还可能重蹈覆辙。”这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省会一些小区取暖费捆绑物业费的情况屡屡发生,从长远来看,这需要热力公司进行技术手段革新,将委托物业收取取暖费的形式转变成直接对个人收取取暖费的形式,比如借鉴现在的电卡收费的形式,这样有助于改变这种不合理收费方式。 观点:终结搭车收费,首要解决物业费矛盾 “物业和业主因费用问题产生矛盾的事情屡见不鲜,但始终没有一个好的办法来解决。”对此,多年来协调多次捆绑收费的一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说,每年供暖前期,多个物业公司都会采用“捆绑式收费”催缴费用,这似乎已经成了物业公司的“惯用方法”,也成了这个阶段物业和业主的矛盾焦点。 他认为,要解决暖气费“搭车”物业费的矛盾,其根源还是物业费收缴困难的原因。目前,造成物业费收缴困难的原因复杂,首先是一些物业服务企业缺乏正规化,工作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其次是各物业单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开发商遗留问题过多;第三是个别居民过于挑剔,对物业工作不支持。 该如何解决物业与业主的矛盾?他认为,应尽快出台得到广大业主和物业公司认可的《物业管理收费办法》,小区住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物业收费也可以做到有章可循。同时,他建议,把“搭车收费”纳入物业公司评级考核的项目之一,“如果出现搭车收费,物业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降级。”他说。 同时,他认为,要解决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更重要的是双方需要相互理解,一是要积极沟通协商;二是理清服务者和受益者的责任关系。“物业与业主因为物业费产生矛盾的根源还是平时物业和业主缺乏必要的沟通。”他说,如果双方有一个坐下来协商、沟通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出面,与物业方面就一些棘手的问题想想办法、出出主意。比如每月设立一次平台进行沟通,居民对于物业哪些方面不满意、物业将如何解决(包括解决的时间表)、解决之后如果居民还不满意再怎么办、居民满意之后如再不缴物业费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问题解决了,物业费自然就收上来了,物业公司也就不会借收取暖费之机来收物业费了。如此,相信“捆绑收费”的现象将会大大减少。“有些业主对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意见确实有道理,但是长期的物业费匮乏,使得物业服务质量上不去,业主不满意服务拒交物业费,这种恶性循环导致物业和业主之间矛盾加剧,物业费收取就更难。”他说,这除了制度上的约束外,还要靠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互相理解。“如果居民和物业关系相处得融洽,物业服务尽心尽力,业主体谅主动交费,即使哪里服务有一点欠缺,也都能互相理解。” |
关键词:取暖费,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