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将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擅自预售将重罚
昨日(10日),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2012年全市共巡查在建在售项目300余个,处罚开发企业28家、经纪机构3家,通过多措并举加强监管,有效遏制了省会房地产市场的违规行为。石家庄市房产市场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大对违规房地产企业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去年巡查在建在售项目300余个 2012年以来,市住房局对市区内在建在售项目进行了拉网式巡查,开展了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检查等工作,截至2012年年底,共巡查在建在售项目300余个,下达《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160余份,处罚开发企业28家、经纪机构3家,罚款1028万元。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市住房局采取了到售楼中心张贴通告、责令关闭售楼部、通过新闻媒介公告违规项目、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停办违规项目申请等方法,通过多措并举加强监管,有效遏制了省会房地产市场的违规行为。 开发企业擅自预售将被罚款 “今年,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强。”市住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省住建厅新出台相关政策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开发企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采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房款1%以下的罚款,使开发企业违法成本进一步增加,从而起到遏制违规行为的作用。 同时,建立联动机制,稽查大队与市场监管处、市场中心、产权中心进行紧密配合,在开发企业办理资质证、合同备案、初始登记时进行审核,如发现存在违规销售行为,暂停相关手续,待违规事项处理完毕缴纳罚款后予以恢复。(宋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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