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现雏形 北京专项投资13亿
市人大代表视察石景山八角街道养老照料中心。 市人大常委会“三合一”监督养老条例落实情况 2015年5月1日,《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时至今日,已经一年8个月。围绕这个备受市民关注的养老条例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继2015年深入执法检查后,2016年继续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共组织开展了实地检查、入户探访老年人家庭、专题座谈会等25场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为,目前,本市“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营、聚焦居家的社会合作型”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的探索已经有了雏形。 检查 270多代表人次参与执法检查 “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情况怎么样,能否让老年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能否真正为老年人带去方便和实惠,是大家都关心的事。”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百姓们的热切期盼中,市人大去年将三种监督形式结合起来,对居家养老条例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三种监督形式包括执法检查、听取议案办理情况、听取上一年人代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合一”的监督形式并不常见,将三种监督形式集中起来监督一项条例的落实情况,足见对居家养老这一关系民生的条例落实情况的重视。 去年5月到10月期间,共有77位市人大代表、270多代表人次参与了25场检查活动。检查包括实地检查、入户探访老年人家庭、专题座谈会等形式。 “代表参与度特别高,可以说是连续几年参与代表最多的视察议题了。”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以及新闻媒体通过电话来访、网络意见征求、执法现场建议和新闻报道跟踪等渠道和方式,向执法检查组提出意见建议。 可以说,在社会各方的合力下,推动着改革破题,推动着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落地。 落实 去年投入养老专项资金近13亿 通过2016年半年的执法检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梳理了一份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这份报告也在去年11月召开的常委会上进行了公开。 和2015年公开的报告主要聚焦问题不同,此次执法检查组的报告认为,本市“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营、聚焦居家的社会合作型”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的探索已经有了雏形。 执法检查组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导制定总体规划和配套政策,正在理顺领导体制,建立运行机制,集成政策资金。 去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近13亿元,比上一年增加了约20%,其中支持居家养老9亿多元,重点投入设施建设、需求调查、失能评估、护理补贴、试点培育、奖励扶持和区级转移支付等项目。各区级财政又拿出专门资金、场地和房屋,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去。 142家街乡养老照料中心实际运营 执法检查组认为,以街乡养老照料中心发挥居家辐射功能、社区养老驿站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服务平台的机制正在形成。截至去年10月,本市规划建设的208个街乡养老照料中心已经实际运营142家,在建150家社区服务驿站实际运营79家,基本都是通过政府免费或低价提供房屋场地、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的。 硬件设施方面,全市正在开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普查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闲置房屋土地资源初步调查,推进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建设、有序移交,老旧小区及家庭适老化改造。目前,普查、初步调查已基本结束,市国资委出资企业中36处存量土地房屋,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意向的土地面积34.05万平方米,房屋面积17.96万平方米。100个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比例达50%以上。 此外,各级政府通过奖励政策、购买服务等措施,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全市新设居家养老服务企业300多家,与居家养老服务密切相关的专业企业和组织600多家,已有服务单位约1.5万家。政府支持+专业组织+志愿者的社会参与也开始起步。 研究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执法检查组还认为,本市在试点示范、医养结合、长期护理等方面探索了新路。 各区级试点,如东城区多方联动和分类精准供给模式,西城区失能老人居家照护服务制度,朝阳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驿站模式,丰台区医养结合“363”工程,石景山区打造一刻钟社区居家融合式养老服务圈,房山区中央厨房+老年餐车进社区建设,顺义区“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公益互助”居家养老服务孵化培育项目,大兴区农村幸福院等,在体制模式与试点突破上体现了基层创新和实践探索。 此外,社区长期慢病用药和家庭医生上门巡诊入户有了新的政策突破,并确定了东城、海淀、朝阳作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区。 海淀区启动了政府补贴+商业运作的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市人力社保局专门成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办公室,专题研究和牵头部署石景山作为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建议 建立北京居家养老地方标准 《条例》实施已经有了一个良好开端,各项工作在逐步落实中。执法检查组认为,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目前仍需注意厘清几方面问题。比如在社会参与和专业运营上,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准入和监管体制还没完全建立;各类试点虽有突破,但总体范围有限;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医养结合、设施利用等重点难题还没有取得完全突破等。 执法检查组建议,继续强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营、聚焦居家的社会合作型”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新体系。统筹政策资金向群众最能直接感受到的基层街乡、社区集中,扩展街乡、社区的主服务平台。 尽快建立北京居家养老地方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此外,还要继续保障财政投入,完善监督机制。根据老年人口增长,加大财政投入和预算。 打通人户分离所致服务限制 继续深化医养融合,推进护理保险。卫生计生、人力社保、民政等部门出台时间表,对家庭医生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采取改革性激励措施和市场化服务手段,细化符合老年人急需的居家医疗卫生服务和项目,完善基层用药制度。 要对“十三五”时期完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做出规划和设计,以护理保险为抓手,针对大多数人养老需求和预期,研究当前和长远失能护理问题,适时出台全市政策性失能保险制度和措施。对高龄、失能、失独、失智、特殊困难老年人出台护理、医疗服务的针对性政策。 同时建议试点示范,由点带面推广辐射。边试点边总结,打通区级服务覆盖范围障碍和人户分离导致的服务限制,加快研究全市推广和适合城乡发展的经验和办法。 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包括加装电梯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对海淀、石景山区的长期照护保险试点继续关注支持,探索本市照护保险体系和长期护理保障制度,选择远郊区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争取在3到5年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与制度。
北京晨报记者获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开展专题询问的形式,继续监督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落地。 |
关键词:养老服务,新模式,专项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