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进行简政放权之策 木门企业还需自律
自今年2月取消企业年检制度后,社会纷纷猜测政府今后会如何对企业资质进行监管。日前,国务院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对企业监管简政放权,要求自10月1日起,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向社会公示信息,不再需要工商等部门的审核。 政府部门对企业进行简政放权之策 据了解,此次《条例》建立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公示制度,让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根据《条例》,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同时要求企业要从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相关企业的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度、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的获得和变更信息,以及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 以往企业若想在次年继续经营,需要在每年的3月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报告书等相关材料,企业只有通过登记主管机关的年检审核后,才能继续进行经营活动。此次《条例》使政府将权力进一步下放,既可以给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减少它们的门槛和压力,强化企业信用意识,促进公平竞争,同时也使政府监管得更加科学而有效率,是政府管理进步的表现。 企业积极响应 加强自身的自律意识 木门企业作为中国企业大队中的一员,对于政府的这种“放权”政策,木门企业亦需积极响应,加强自身的自律意识,无愧于消费者的这份信任。 近期“质检”事件频发引起了行业和消费者的热议和反思。“质检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缺乏自律意识以及国家执法监督部门监管的缺位。 高额利润的诱惑,对木门企业自律提出了挑战。摘下品牌光环,木门企业如何走出阴霾,痛改前非,赢得发展,绝不仅是靠出众演技“梨花带雨”一番就可以解决的。风雨兼程多年,木门行业也曾在起步、追赶、超越的发展过程中,拥有过值得回忆的美好“那些年”,然而回忆终将只是回忆,“真是个大笨蛋!”抹平不了伤痛,企业唯有以品质勇敢承担,才能穿过质检的风云,终见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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