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扩张背后:频牵出腐败 面临破产
近日,在广东,广州大学城大规模“升级”的消息传来。依据相关规划方案,这座居于粤东南的大学城,未来或新增 6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这一新闻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中国式大学城的关注。 事实上,作为“舶来品”,中国大学城自诞生之初就成为了焦点。近年来,除了被一些人认为是中国“普及高等教育的功臣”之外,一些大学城的建设也时常因为与房地产商之间的暧昧关系、糟糕的配套设施以及倒在其中的官员们而备受诟病。 “倒在大学城里”的官员 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在南京、杭州、珠海、沈阳、广州、重庆等地的大学城建设中,均曾出现违法现象,涉及官员至少9人。 2004年6月,国家审计署对南京、杭州、珠海等城市的“大学城”开发建设情况的审计调查表明:大学城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违规审批和非法圈占土地问题突出。 2014年3月20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州市纪委对番禺区副区长龚汉坤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通报显示,2002年至2013年,龚汉坤在担任番禺镇、街领导干部,以及番禺区副区长、广州大学城管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取得土地所有权、改变土地性质及容积率、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巨额贿赂。直至2014年年初,龚汉坤为广州某企业陈某经商办企业提供帮助,仍收受陈某贿送的加油卡。 另有统计显示,高校经济犯罪案件大多集中在基建、采购、财务、招生、后勤服务等部门环节。特别是基建领域建设规模大、资金投入多、工程建设制度不完善,是腐败重灾区。 在一些案例中,同一所高校倒在大学城里的不止一人。2011年年底,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校长黄祖春、副校长邓步华、校办主任丁昭良三人受贿案时发现,为牟取私利,他们在学校大学城新校区与旧校区的工程建设中,分别受贿20万元、26万元和12万元。最终,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祖春、邓步华、丁昭良有期徒刑10年、8年和10年,并分别没收个人财产两万元。 “造城热”如何步步升温 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大学城多是由大学密集而发展为“城”。但中国式大学城的发展,大多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即先建“城”,然后再“请”大学进驻其中。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全国范围内现存的大学城数量超过50个,涉及21个省、市,但多数大学城的发展远没有实现蓝图中的壮丽与美妙。 在广东,有“全国最好的大学城”之称的“广州大学城”,在建成十年之后,面临首次大规模“升级”。 近日,广州大学城的规划调整方案获得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方案新增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以满足各高校未来10年的发展需求,并从交通改善、教师公租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补给等方面弥补现状的不足。据称,广州大学城的此次升级,是为了弥补过去10年对内对外交通不便、大学城内“只有学生没有老师”的不便之处,同时为了完善科研配套设施,创造孵化高新科技企业的条件的基础上,所作出的调整。 多年来,中国式大学城,仿佛一开始就被赋予了拉动地区经济的“龙头”作用。在某大学城创办者刘志毅看来,“对于领导来说,办大学城的吸引力并不逊于建工业园”。大学城就像一张名片,既能“提升地方科学文化品位”,又能够经营土地、增加税收,可谓一举多得。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曾说:“从大学城建设时起,建设者的用意,已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所谓司马昭之心——— 除了追求政绩,就是“跑马圈地”,将来可以通过变更土地用途,经营房地产。 “凡大学城,就一定有房地产项目。”刘志毅承认,这已成为普遍现象。 按照规定,经营性用地本该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出让,但如果“以教育的名义”,房地产商可以用较低的价格从政府手中获得土地——— 这无疑对投资商具有巨大的诱惑力。比如,占地5000亩的江苏南京仙林大学城土地初期出让价格每亩5万元,占地近4000亩的江宁大学城现行土地出让价格每亩4.5万元,如果国土局采取挂牌出让的方式,那么这些土地就可以达到每亩六七十万元。 除此之外,一些开发商也借学校来卖房,大学城成为开发商卖房的噱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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