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取消房屋拆迁许可 强拆成为历史
近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衔接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我省自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共50项。其中,河北省自行取消35项,这也是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2014年第一批自行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取消项目涉近30个厅局部门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公布后,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与国务院公布的取消和下放的行政项目进行了衔接。 其中,衔接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对应取消我省行政审批项目15项(包括省教育厅取消《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省国土资源厅取消《地质调查审批》,省环保厅取消《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预审》等);接收国务院有关部委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0项,其中,18项由省政府相关部门接收,2项由省政府部门接收后进一步下放到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 同时,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2014年第一批自行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53项,取消35项,下放管理层级18项。 根据通知可以发现,此次河北省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近30个厅局部门。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变年度报告 在河北省自行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被取消。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源自于2001年出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中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 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废止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制度和行政强拆制度被取消,此次房屋拆迁许可被取消也是水到渠成。 此外,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也被取消,改为年度报告制度。酒类批发许可也被取消,《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将报人大进行修改。 |
关键词:取消,房屋,拆迁,行政,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