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再失约 多方原因造成联网一波三折
受访人: 顾云昌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执行主席 孙立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住建部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将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扩展到县市一级,联网城市达到500个。现在已进入7月,没有任何信息显示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按期完成。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是一个复杂的工程,这项工作没有按期完成,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对完成这项工作的态度并不坚决,另一方面是自1985年后我国就没有再对个人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这给房产信息联网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当然,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不健全,人们担心联网就会泄漏个人信息也是联网困难的原因之一。 ”专家表示。 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 早在2010年开始,住建部便着手建设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原计划在2011年底实现40个主要城市联网,但直到2012年6月底才实现这一目标。而此次联网城市达到500个的目标再一次没有按期完成。 对此,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执行主席顾云昌对本报记者表示,住房信息联网是一个复杂工程,有三个主要原因导致了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推进困难。首先,我国自1985年以后就没有再对个人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这给房产信息联网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另外,很多人顾虑一旦个人房产信息联网,会造成大量个人信息泄露,所以在没有完善的个人信息保障制度之前,联网工作也会有一定的困难。同时,各地方政府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也是房产信息联网没能按时完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房地产信息联网推进缓慢,一方面是由于房地产信息联网会对部分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产生很大的冲击,所以这一部分人群并不愿意对住房信息进行联网。另一方面,政府现在完全可以硬性规定按期完成房产信息联网,但是由于当前经济不景气,银行也没有完全摆脱流动性不足造成的风险。政府担心一旦联网可能造成集中性抛盘,这将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巨大冲击,所以政府为防止房地产市场硬着陆,进而对银行业产生巨大的冲击,才没有强制要求房产信息联网按期完成。 “社会上普遍质疑政府的这种做法,其实政府只是采取更加缓和的方式以求达到更好的效果。”孙立坚告诉记者,等到政府的廉政整顿完成,银行将自身的风险分散降低之后,就可以快速推进这项制度的实施。 信息联网可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对于住房信息联网政策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好处,孙立坚表示,全国联网将会使整个市场透明化,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只要国家相关政策到位,就可以杜绝一个人拥有多套房产的现象。另外,有了联网信息之后,个人或家庭是否具备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就会公开透明,保证政策公平。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这样一个系统来了解房地产市场上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为房地产行业未来的有序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孙立坚说,通过房地产的征信系统可以使政府更好地了解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真实需求情况,对消费者的购房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整体情况进行合理掌控,就可以有根据地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 顾云昌也认为,住房信息联网最重要的好处在于给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在作为政府决策依据的住房基本信息不清楚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政策的偏差。“各个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情况都有所不同,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情况有明显的差异。大城市的住房明显不足,而中小城市本身的住房供给量充足,同时人口还在外流,如果按照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情况来制定全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顾云昌说,住房信息联网之后还会有利于我国的廉政建设,从世界各国的惯例来看,对于公职人员的财产应该予以公布,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就有利于这方面工作的推动。 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应明确调控主要目标 目前,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机制的呼声愈加高涨,社会各界普遍希望政府能够结束目前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期调控政策。顾云昌表示,信息联网可以为房地产市场的长效调控提供基础数据和基本信息,根据这些信息可以制定出合理的长效调控政策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规划。 顾云昌认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应明确主要目标,一方面确立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以供求总量的基本平衡、供求结构的基本合理和房价的基本稳定为调控的基本目标。另一方面要建立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长效机制,政策上要保证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买得起、租得起适合自己的房子,逐步推进住有所居的长效机制。 “政府在长效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应该首先将房子的属性界定为消费品而不是投资品。 ”孙立坚说,长效调控机制的关键目标是住房要和普通民众的生活福利相挂钩,而不是使住房成为一个投资渠道。如果以这个目的为前提,通过相关政策的调节,就会使房地产业回归到其应有的属性,促进其健康的发展。 |
关键词:个人住房,房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