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 就别想买电
该服务的服务该交费的交费,就不会上演“拉锯战” 房屋漏水找物业,对方称没有维修资金,业主何先生一气之下拒交物业费。前几日,他去购电,物业却以拖欠物业费为由拒绝卖电。双方“拉锯”多日后,昨日,何先生打来电话,称经过协商事情已解决,物业正在维修屋顶,他也将在验收后补齐费用。处理结果看似圆满,但业主通过拒交物业费与物业进行博弈的做法是否可取,却值得深思。 2005年,何先生在梦圆小区购买了一套顶层房屋。这是个小型社区,只有两栋楼,一直由原供销社厂的相关部门提供物业代管服务,物业费收取标准为每个月0.15元/平方米。何先生说,刚入住两三年,阳台就开始出现漏水现象,他曾多次找物业,但对方却以没有维修资金为由,一直未进行维修。何先生说,小区里还有其他顶层业主的房子也出现漏水。 去年雨水量特别大,何先生的房子漏水越发严重,客厅和卧室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漏水。无奈之下,何先生再次找到物业,对方却依然告知“没钱维修”。何先生认为物业没有尽到服务业主的职责,一怒之下,他从2012年3月开始,便再也没有交过物业费。不料此举更加深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前几日,何先生去物业交电费,却遭遇拒收。“他们说我拖欠一年多物业费,什么时候把钱补齐了,什么时候卖给我电。”何先生认为物业不卖电的做法十分不合理。他说,物业费每个月不过18元,不是交不起,而是以这种方式表达对物业服务的不满。 后来经协商,物业决定出资维修房顶。何先生与物业之间的拉锯战也告一段落。昨日,记者联系到梦圆小区的代管物业,一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与业主一直僵持着也不是办法,于是决定先掏钱给大家把屋顶修好。她说,虽然物业费收得并不高,但收取率却很低。现在所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看门人、维修工、清洁工的工资,而物业员工自己的工资则经常“亮红灯”,因为公司没钱。由于难管理,收不上物业费,也找不到愿意接手小区的其他物业公司。 对此,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邵明涛律师表示,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业主应当向开发商主张权利。如果超过保修期,则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房屋维修资金,以不交物业费对抗物业公司,这种做法并不可取。作为物业,收取物业费就要对业主尽责,服务到家,尽量让每一位业主都达到满意。 |
关键词:梦圆小区,物业,漏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