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出台新政推进城镇化
石市出台新政推进城镇化 今年将启动藁城、正定、鹿泉、栾城四县(市)区域内城镇化建设 石家庄市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该市将以主城区至组团县(市)之间和各县(市)县城周边区域为重点,全面开展城镇化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主城区至组团县(市)县城之间区域城镇化率达到60%。 根据该《意见》,2013年启动藁城、正定、鹿泉、栾城四县(市)区域内的良村开发区、循环化工园区、装备制造基地、信息产业基地、空港产业园五大产业园区以及上庄镇、铜冶镇、冶河镇、岗上镇四个新市镇城镇化建设,全面推进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并与主城区接轨。同时,启动产业聚集区住房建设。 2014年,在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启动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程;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为方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元化服务主体,推进法人化运营,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着力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建设,创新完善新城镇的管理、服务机制。同时,基础设施建设由重点区域向“一河两岸三组团”其它区域延伸覆盖。 2015年,城镇化建设各项工程向“一河两岸三组团”区域全面推进,力争实现突破。同时,引导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城镇化建设。 《意见》要求,主城区和县城规划控制范围内村庄,就近纳入主城区或县城规划,参照城中村改造模式,实施城市化改造。五大产业园区内村庄,结合园内生活区建设,按照城市社区标准,推进整体集中迁建,失地农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或产业工人。四个新市镇,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功能配套,吸引周边人口集中居住。加大区域内农村土地流转力度,大力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向农业产业工人或非农产业转移。支持域内农村在流转土地、实施农业规模化法人化经营中,同步开展旧村改造建设新型社区,逐步实现农村向城镇新型社区转变。 |
关键词:石家庄,政策,城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