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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开征条件有哪些?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2013-02-06 14: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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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开征需至少准备三年”

  王雍君(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

  房产税代替土地财政是唯一的选择,也符合国际惯例。所以房产税开征是必须的,目前只是时间和方案设计的问题。

  房产税的优势在于是可持续的,能够替代土地财政的不可持续性;同时兼顾到财产的再分配,纠正社会分配差距,目前的分配差距不仅体现在收入上,财产方面的差距更加严重,房产作为主要的财产纳入到税收上来,有助于纠正分配差距。

  但房产税的征收也面临难题,比如房屋产权的划分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房屋的价值评估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和评估标准,这个体系目前不完善;中央与地方在财税收入分成方面也需要商榷。

  我不赞成房产税试点,这有违税法的公平性,与其试点不如规划房产税的议程,解决房产税面临的难题,在全国范围内择机开征房产税。

  房子有两个属性,必需品和投资品,我觉得房产税的开征必须要以保证居民必需品为原则。人都有生存权,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居住权。我觉得设立人均免税标准是比较公平合理的方式,但具体的免税面积还需要调研测算。同时也要区分套数。我觉得从目前的难度来看,没有三年的精心准备可能无法全面开征房产税。

  -民间议论

  “房产税应针对多套房”

  胡女士(北京白领):

  房产税应该针对拥有多套房的人征收。比如像那种有几十套房的房姐、房叔。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不用工作,只要有房子就够了。

  我家在2006年底搬进现在的小区,这个小区交房已经两年多,还有很多黑灯的大户型。这些房子既不出租也不出售,就放在那里,据说都是各种“老板”买来投资用的。小区里还有一位富二代,在北京读完大学后根本就没找过工作,他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开车全北京“巡视”他家的物业。他说自己都不太清楚家里买了多少房子。我觉得房产税就应该瞄准这样的人。

  北京现在限购,但是从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来看,房产税的征收都没有涉及存量房。要让房姐房叔的房子在市场中流动起来,房产税应该起到这样的作用。如果楼市供给多了房价也不会涨得这么离谱。

  “征税前提是信息透明”

  韩先生(北京白领):

  从“房姐”拥有几十套房来看,向这样的人征房产税似乎可以起到收入分配的作用。但是,开征的前提是信息的透明和有关部门的“自律”。否则人家多弄几个户口就可以轻松避税,最终征税主体还是普通老百姓。

  所以在现有的大环境下,我不赞成开征房产税以及别的什么税。难道有了房产税,就能改变“土地财政”吗?就能让土地价格和房价下降吗?这种想法太天真。(记者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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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产税,开征条件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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