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 是一种常识回归
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2017年将启动在郊区新建10所优质校,6个城区新增25所优质校,快速提升普通校质量;并要求未经同意,中小学不得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 中小学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在过往一二十年时间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而且,此举很容易被认为是多赢之举。对学校而言,扩大了学校容量,进一步做大做强,而且,新校在规划上往往空间广阔、规模更大;对于房地产商而言,往往某一片区引入了名校而使得楼盘价格快速上涨,利润空间也会慢慢扩大;对于政府而言,不仅仅减少了对于教育的基建支出,而且,还顺便解决了就近入学、大班额等问题。 然而,多赢之外,却也有多输。一方面,新建的名校,无论在底蕴上,还是在管理上,抑或是在师资上,恐怕并不容易达到老校区的水平,所谓名校到头来就是一个噱头而已;另一方面,对于购房者而言,房地产商与名校合作建新校的本质意图是制造“学区房”的概念,如果想买这一片区的房子,则意味着更多的付出。逻辑发展到这里,另外一条让房价飙升的原因也就出现了,就是频频出现的“学区房”概念。 北京禁止中小学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是一种常识的回归。它厘清了商业化的房地产公司与公益化的教育事业之间的关系,让两者各走各路、各回各家。更加上,在我国,初中和小学是义务教育的范畴,在属性上是完全公益性的。建设中小学校,解决就近入学事宜,就是需要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就是需要财政性的投入,如果政府和学校把这一责任推给房地产商,即便是少投入了钱,像占了一个大便宜,但利益受损的,却是广大购房者,还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秩序。 教育,应该远离铜臭味十足的房地产行业。这需要政府部门做好以下两点:一是加大公共财政对于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基础教育的投入,不能投机取巧,不能为了省事省钱省力而逃避本该属于自己的责任;二是教育资源需要更公平的配置,通过种种方法平衡学校间软硬件的差距,让学校之间平衡发展,让教育公平真正成为社会公平的基石。 |
关键词:房地产商,办学,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