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房假离婚 不料“假戏成真”
近日,昌平法院受理一起原告自称假离婚买房结果假戏成真的案子。昨天,法院开庭时,自称受骗的男方却突然撤诉,而女方则认为对方隐匿巨额财产,提起反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李先生称,自己与王女士2008年结婚后生下女儿。因孩子快要上学,为了让其进入理想学校,夫妻二人协商在海淀再买一套学区房。由于家中已有两套住房,买学区房受到限制,妻子提议可“假离婚”规避限购政策。“她当时说,先离婚,把两套住房过户到她名下,我名下无房,就可以买学区房了,买完我们再复婚。”李先生说,自己虽不情愿,但无奈接受妻子的想法,于是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来他贷款买了学区房。 但令李先生始料未及的是,当提出与王女士复婚时却遭拒绝,还将他从家中赶出。对此,李先生称,离婚协议的内容并不是他的真实想法。前妻故意欺骗他让其放弃两套房产,行为已构成欺诈,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撤销离婚协议中有关两套房产分割和债权债务的内容。 王女士则表示,两人2010年就分居了,夫妻感情早就破裂,她多次提出过离婚,并不是为了买学区房离婚。“而且他说的并不属实,两套房子本就在我名下,不牵扯过户,其中一套还是婚前我爸妈买的,属于我的个人财产。”王女士的代理律师认为,离婚无真假,双方当事人自愿办理离婚,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昨天庭上,李先生表示要撤诉,“现在她已经把两套房产卖了,孩子户口都转走了。两套房让我看清一个人,我觉得很划算,不想再和她有更多牵扯。”王女士却提起反诉,她称李先生在离婚时隐匿了巨额财产,包括汽车、房产、股权、现金财产等,请求法院依法分割李先生隐匿的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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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