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放开价格后 物业费普遍上涨
原标题:物业费放开价格后 物业费普遍上涨
近日,华鑫现代城、腾骐骏安等小区的多位业主给本报“有事您说”栏目打来热线反映:小区的物业费上调了,但物业并未公示相关的规定,认为不合理。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物业费价格应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商议,并拟定新合同后执行涨价并公示。 小区物业费普遍上涨,0.2元物业费不复存在 近日,记者走访了城区多个小区,据居民反映,小区物业费已普遍上涨,以往只收取0.2元物业费的小区已不复存在。 “从12月初开始,物业通知我们物业费提高了。“家住济阳县某小区的陈先生说,物业费从以往的1元/㎡提高至了1.2元/㎡。 “以前我们小区物业费只需要0.2元/㎡。”育人学校家属楼业主赵女士说,如今物业费提高到了0.3元/㎡。 据了解,自《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在济阳县执行以来,各物业公司根据自身提供的服务质量予以定级,并实行星级收费制度。 “我们公司根据服务的质量以及《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将等级定为三星级。”济阳县某物业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由此收取公共性物业服务费用0.6元,电梯维护运行费用0.35元,自动消防控制设施维护运行费用0.2元。 据悉,大部分物业公司在将物业费用提高的同时,也提高了相应的物业服务质量。 “在物业费用提高之前,我们只负责小区日常的垃圾清运及普通的公共环境维护工作。”该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现在增加了卫生清理的次数以及其他公共服务。 部分物业未张贴相关文件,具体收费项目也未公示 “物业将物业费从0.49元每平方提高至了0.6元每平方,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家住济阳县腾骐骏安小区的张先生说,物业工作人员称,物业费上涨是由上级批准执行的,但小区居民并未看到物业张贴涨价的依据。 “我是去物业缴纳物业费时,才知道这个月的物业费已经上调了。”张先生说,物业费上调之前,应由相关部门将物业星级予以公示,突然通知涨价,未免觉得有些不合理。 “只知道物业费涨到1.15元了,也没有看到具体的收费项目,连物业服务费、电梯维护运行费各收多少都不知道。”不少业主认为,物业费收取多少不应由物业自身评定等级决定。 据了解,物业收费的标准应与服务标准挂钩,不少业主对物业的服务持怀疑态度。 “这堆砖头在我家楼下近半月了也没人清理。”家住名门世家的业主杨女士说,这些砖头是物业改造小区井盖时遗留的,井盖改造完也未见人员来清理。 家住济阳县某小区的陈先生对物业公司提高物业费的做法表示怀疑:“物业公司于(去年)12月初就将物业费提高了0.2元,但相应的物业服务质量并没有提高。 “我家住在12层,楼道的垃圾经常没人打扫。”该小区业主范女士说,小区的清洁工比较少,底层的卫生比较好,但高层的垃圾时常无人清理。 合同约定期限内,仍按合同约定执行 据了解,本次济阳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参照《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执行,将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五个星级。 “物业服务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物业服务与其收费标准仍按合同约定执行。”标准中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合同没有约定固定期限和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到期的,应由业主大会确定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并拟定新合同。 “新合同拟定并备案后方可实施调整后的物业费用。”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还未接到任何小区备案的新合同。 济阳县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与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成本等相关资料向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公司名称、服务内容、标准、计费方式、起始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等。”该负责人表示,物业服务企业应接受业主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物业服务未达到星级规定标准的,业主可举报。”该负责人说,查明情况属实后,将给予该物业降级的处罚。 (齐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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