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510位购房者起诉一房产公司有“霸王条款”
认为房地产开发商温州万科中梁置业有限公司的预售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浙江温州510位购房者分别将这一房地产开发商诉至法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合并审理了这446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记者从瓯海法院了解到,这一系列案件的原告方提供了长达25页的起诉状,这些购房者认为被告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为格式条款,存在免除自身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购房者主要权利的情形。 这些被称为“霸王条款”的合同内容包括:出卖人可以不通知买受人,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范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除非买受人因该局部改变而遭受直接损失的,否则出卖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单方面认为房屋本身或配套环境、设备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的情形,双方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但买受人不得以此拒绝收房等等。 为此,这些购房者提出,请求确认其中60余处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无效;变更调整违约责任条款;部分购房者要求延期支付购房尾款;要求被告赔偿因虚假宣传造成的损失。 被告答辩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不是格式条款,他们在售楼处和开盘现场公示的合同示范文本已对重要条款的字体进行加粗等特殊标识,并按照客户的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说明,已尽到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在被告发布的广告中已明确提示广告内容为要约邀请,仅供参考。 被告还认为一些购房者以与其它楼盘相比较的方式证明涉案楼盘存在品质问题,与事实不符,也没有法律依据。 为妥善解决纠纷,瓯海法院曾组织了多次诉前调解。目前,该批系列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韦慧、裘立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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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