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保障房租赁合同范本
资料图。 长城网11月26日讯(邢红丽 记者 张铮)记者今日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台《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各市在保障房租赁实际操作中常见问题的权责归属,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合法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权利。 据了解,该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保障房基本情况,保障对象类型,租金标准、费用缴纳及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房屋安全及维修,合同解除、终止条件及退房事宜,违约责任和其他条款。 考虑到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质,合同在载明房屋租赁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兼具以下特点:一是体现人性化。对于已不符合保障条件但暂时无法腾退房屋的承租家庭,给予3个月的搬迁过渡期,过渡期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二是权责清晰化。合同包含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明确列出保障房已有设施设备名称、数量、完好状态和维修负责方。此外,对房屋装修、改善以及增设他物等情况也做了进一步明确。 |
关键词:保障房,租赁合同 |
责任编辑:张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