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莫辜负公积金“异地互认”的美意
10月9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此前已开展过相关探索,下一步将会研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地执行。 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的政策,是惠民政策,有着美好的初衷,当速速“走起”。 据了解,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公积金缴存关系不能随人流动,一旦劳动者离开工作地点,唯一的选择就是“退缴”。而按现行政策,只会退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部分被公积金管理机构截留。人走了,钱却带不走。相关数据显示,全国涉及这方面的人口高达2亿人,广州高达800万人以上;另一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份,在北、上、广等一线大城市一贷难求的情况下,全国却有3万多亿元的公积金在“沉睡”,利用率大约只有50%,资源浪费无从激活。可见,公积金政策地方樊篱的破冰,是一种趋势。 然而,为什么有不少人士对这项政策的落地抱以观望态度呢?原因在于公积金“异地互认”需要打破地方利益樊篱,要做到这点极其不易。尤其是资金流出地,对此会缺少积极性。我们知道,公积金在很多地方,是地方资金的财源。 看来,要消除地方保护的壁垒,不仅需要“美意”,还需要落地、推行。目前,公积金“异地互认”政策还需要进行技术层面的探索,比如,如何科学确定单位缴存转移部分的标准和比例,如何让转移地与接续地实现有效的对接,如何统一缴费、待遇、贷款的相关标准,如何简化办事程序等。如此,“善意”的政策才能真正落地,真正普惠民生。 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的政策,是惠民政策,有着美好的初衷,当速速“走起”。但要消除地方保护的壁垒,不仅需要“美意”,还需要落地、推行。 |
关键词:公积金,异地,住宅 |
责任编辑: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