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中心:未收贷款新政通知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4-10-16 09: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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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取消限购拉开全国房地产市场“救市”大幕,至今已有两轮“救市潮”。从政策性松绑到政策性刺激,中国“救市”的尺度也越来越大。9月13日,关于公积金贷款放宽的政策的消息的传出,无疑又是楼市的一次“动荡”。

  政府:公积金贷款政策给出“大动作”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据人民日报官微消息,连续缴存6个月的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现阶段来看,政府已经酝酿第三波救市政策,税费减免购房补贴成第三波救市特征。各地在楼市降温的情况下,救市政策出台愈加频繁,力度越来越大。未来地方住房公积金各种放宽政策有望陆续出台,“刺激”市场“疲软”状态,增加市场活力。

   石家庄:未收到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未变,仍执行之前实施的《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与《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意见。

  按照《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需本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书刚首先表示,石家庄市一直没有征收公积金贷款保险等费用。“目前为止,我们还未收到有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文件。我觉得也许因为各地情况不同,我省相关部门对于公积金新政还有考虑。”

  业内人士指出,公积金新政策的落地需要根据各地情况不同进行调整,何时落实、落实到何种地步都还需要时间去酝酿,购房者需要耐心等待。

   外地:回应公积金新政“有动有静”

  13日,公积金贷款“放宽”消息传出后,各地方纷纷给出“反应”。齐鲁晚报发布文章称:山东省某业内人士透露,山东相关部门正在做文件的会签转发工作。该人士表示,山东省绝大多数城市目前也没有收取贷款保险费。济南的贷款属于“抵押贷款”,与“担保贷款”是两码事,所以不存在收取费用的问题。

  10月14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执行新政的通知,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仍然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有关媒体报道称,住建部已经开始在内部研讨住房公积金及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提取、使用的有关问题,尽管并未列入相关政策议程,但却是住建部首次在内部论及住房公积金及其贷款的异地使用问题。目前,湖北、安徽两省已经开展了在省内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尝试。

关键词:石家庄|公积金

责任编辑: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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