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户型无法通过验收 业主状告开发商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肖桂来 黄佳慧 2014-09-11 11: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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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天河区珠村东环路21号翠屏富通雅苑的464户业主们遇到了一件麻烦事。两年前他们已入住该小区,至今未能拿到房产证,原因竟是当初开发商作为卖点宣传的n+1百变户型无法通过广州市规划局验收。

  对此,开发商坦承是自己的工作失误所致。为此,小区业主集体状告了开发商,案件于6月9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无宣判。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在广州天河区珠村东环路21号翠屏·富通雅苑小区,了解这里464户业主拿不到房产证的问题。

  业主陈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小区房子基本都入住两年了,可房产证一直没拿到。”

  不过,在2009年楼盘开始售卖时,这个楼盘可是抢手货。当时开发商广州攀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宣称n+1百变户型空间使用率可以达到100%,业主可根据自身需要,将其所谓的“1”改为书房、卧室。陈女士就是看中了这种户型,所以买下了这个楼盘其中一间商品房。

  “那时候房价比附近楼盘高出两三千元。”陈女士表示,“当时开发商把n+1作为卖点,样板房也是将工作阳台改为房间,我也查看了开发商的各类证件,均没有问题,且全国范围内也有这样的先例,便交钱买房了。”

  据了解,该楼盘有住宅楼3幢和商品住宅楼2幢,共有464户人家。

  为何办证难 怪电房改造?

  2012年1月,陈女士收房,但问题随之而至。开发商办不出房产证。“至今,我们400多户都没产权证”,陈女士说。

  陈女士说,当时开发商给出一个解释是,电房改造导致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电验收环节未通过,并承诺三个月内办妥。

  业主贺先生称,当时开发商和业主签订了一个协议书。“协议书备注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并确定若无法取得则收楼无效的承诺。开发商也承诺2年内帮业主办妥手续。”贺先生说,正是这一纸协议让业主安心收楼。

  原来是n+1户型惹的祸!

  2013年11月,开发商终于在小区范围内张贴了来自广州市规划局《关于暂不同意规划验收的复函》的复印件,“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将工作阳台及花池封闭,将部分花池改为阳台使用”。

  直到此时,小区业主才恍然大悟,竣工验收备案表迟迟拿不到的真实原因,是n+1户型导致规划验收没法通过,而这又正是开发商卖房时最大的卖点。

  据天河区规划局规划验收复函显示,该楼盘还存在非机动车库面积不足,部分绿化占用规划等问题。“上述建设工程擅自封闭阳台、花池,导致面积增加”,指出需要按规划许可的报建方案恢复,拆除违法封闭的部分。

  改造方案

  业主不接受

  问题如何解决?开发商给出一个方案:即按照规划报建进行整改,拆除本应是工作阳台的房间窗户。对此,业主表示不满,“开发商的过错不能处罚到小业主的头上,业主是无辜的。”

  “小区居民已入住两三年之久,上有几十岁的老人,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儿,甚至孕妇以及小孩子都不在少数,面对如此复杂的年龄结构的居民群,盲目一味要求业主配合整改有着非常大的人身安全隐患、财产安全隐患等各种无法预测的危险”。贺先生说。

  贺先生表示,开发商也不能保证拆除后是否能顺利通过规划验收。“但是我们当初买房,就是冲着这个设计来的,现在又把房间改回阳台,拆掉一个房间的窗户,这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损害。”

  据了解,由于问题迟迟无法解决,目前,小区业主集体状告了攀达公司,案件已于6月9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无宣判。

  开发商

  承认有失误

  记者找到了广州攀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此事的马先生。马先生承认,出现这样的问题系他们的工作失误所致。“当时推荐的设计,并非规划设计。”

  马先生称,问题的解决需要业主的配合。“我们只能保证拆除过程中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拆除窗户并不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造成影响。”马先生表示,问题的解决需要业主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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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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