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交审批权下放点燃地方投资冲动:三线市最积极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 王晔君 2014-09-11 09: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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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导读:受房地产降温影响,以土地出让金为主要来源的财政收入正在锐减,地方政府的荷包渐瘪。轨道交通不仅投资动辄百亿,而且运行普遍亏损,基本都在靠政府补贴,对于地方财政压力非常大。但是,随着国务院下放审批权,部分人口不足500万的三线城市投资热情被彻底点燃。

  (原标题:审批权下放引发地方投资冲动)

  “自去年5月‘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地方后,已有重庆等14个城市批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25个,涉及总投资3300多亿元。”昨日(9月1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洁做了上述表述。业内认为,虽然简政放权有利于进一步激活市场,调动地方积极性,但随着审批核准权的下放,可能引发地方新一轮投资热,加剧地方债务风险。

  一年下放632项行政审批

  “一年多来,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下一步将出台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各项行政审批明确标准、简化程序、降低收费、提高效率。”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李章泽昨日在发布会上称。

  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达1700余项。李克强总理庄重向社会承诺本届政府至少要取消和下放其中的1/3,即567项。这意味着,时隔不到两年,本届政府已提前超额完成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任务。

  “下放行政审批是市场化的必然趋势,过多的行政审批扭曲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同时也容易导致权力寻租。”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表示,下放和取消审批权是本届政府改革的亮点,而且从下放情况看,政府的改革决心很大。下放行政审批权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将来政府对经济把控应该主要集中在宏观方面,对具体领域应该尽可能放开,这才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地方轨道交通投资加码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此前放权涉及较多的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铁路、城市基础设施等垄断领域,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核准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这激发了一些三线城市建设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以四川为例,审批权下放后,包括绵阳、南充、宜宾、泸州等城市都做了各自的轨道交通建设设想。

  2013年5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发布,明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杨洁透露,去年5月,国家发改委把“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核准权限”下放给地方,截至目前,重庆、厦门、昆明及哈尔滨等14个城市,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建设规划,批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25个,线路总长度超过500公里,涉及总投资逾3300亿元。

  而2012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也仅1900亿元,在建的有轨道交通项目的城市有27个。按照原铁道部总工程师、中华铁道建设新技术促进会会长华茂崑的估算,目前已批准建轨道交通的城市有36个,到2020年,我国轨道交通里程将达到近6000公里,在轨道交通方面的投资将达4万亿元。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清杰表示,轨道交通投资大,同时可为民众改善出行,成为不少地方拉动经济增长的期待。此前审批权在中央,地方上马轨道交通并不容易,这次把审批权下放后,各地纷纷加码轨道交通建设也在预料之中。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认为,市区人口不到500万,根本不需要建设地铁,陆上交通就可以满足出行需求,以前只有一线城市才有地铁,现在可能一些较大的二线城市具备条件,但是现在基本二三线城市均在上马相关项目,明显并不是从自身需求出发,而是用来拉动经济的增长,争做形象工程,将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地方债风险加剧

  业内分析,审批权下放在引发新一轮地方轨道交通投资冲动的同时,还将加剧地方债务风险。

  受房地产降温影响,地方政府以土地出让金为主要来源的财政收入正在锐减,地方政府的荷包渐瘪。在收入锐减的背景下,地方债务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在加重。“目前轨道交通不仅投资动辄百亿,而且运行普遍亏损,基本都在靠政府补贴,既在建设过程中增加财政负担,还需要财政持续投入,对于地方财政压力非常大,地方在上马轨道交通项目时应该慎之又慎。”赵坚说。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指出,虽然这些轨道交通项目可能并不是由政府全部投资,但是轨道交通投资规模大、收益周期长,对民资吸引度并不大,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还将扮演主要角色。各地上马轨道交通项目应该根据自身需要,盲目投资建设,无疑将进一步加大地方债务风险。

  在陈及看来,虽然政府简政放权出发点是对的,通过减少行政干预,发挥市场的支配作用,但是放权之后还需要加强事后监管,防止出现一放就乱和引发地方债风险这些问题,尤其对于一些投资规模较大的审批权,下放时还需谨慎,做好防范各种风险的准备。同时,还需完善重大项目合理决策、人大预算审批、问责制等,这样才能避免审批权下放引发的负面问题。

关键词:下放,地方,审批,投资,交通

责任编辑:何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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