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工程应优先使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
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推广应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绿地游园)、道路、市政广场、人行步道、停车场等市政建设工程,政府投资的医院、学校、保障房以及商品房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中,应优先使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减少或不使用花岗岩、大理石等石质建材制品。全省村镇工程建设中的道路、公园、广场等基础设施以及新民居建设中,也应优先使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 我省推广应用的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主要有:路面透水砖(含广场砖、便道砖、盲道砖等)、护坡砖、灰砂砖、建筑墙体砌块、建筑再生粗细骨料(尾矿骨料)、干混砂浆、微晶玻璃以及建筑装饰装修板材等。 |
关键词:尾矿,建材,制品,废弃物,政府 |
责任编辑:何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