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业主物管三大硬伤 物业纠纷因缺乏第三方"裁判"

来源: 河北青年报 作者: 黄亮 2014-09-10 14: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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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春天,市民李先生购买了省会谈固西街一高层住宅小区的房子。由于他暂时不打算入住,直到去年10月,他才到物业处办理装修手续。“物业拿出了装修管理收费表,上面罗列着9个收费项目。”李先生说,这其中,最让他无法接受的就是那笔20元/建筑平方米的装修服务费,包括装修垃圾清运费、电梯使用费等。“物业说要是在集中装修期3个月内,就是5元/建筑平方米,逾期标准则是20元标准缴费。这样算来,仅这一笔费用,我就要多交1500多元。”李先生说,这些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并未有详细约定。

  同时,物业还表示,如果李先生不交钱,就无法办理装修手续,这也就意味着,他连新房都住不进去。

  记者就此事联系过小区物业,小区物业答复与李先生所说如出一辙,都是以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装修手册对此有明文规定为由收费。

  至于为何超过集中装修期收费高,物业人员解释说,因为物业管理成本提高所致,他们要按合同执行。

  矛盾根源

  缺乏第三方“裁判”

  “随着物业管理的快速发展和物业管理覆盖面的不断扩大,行业发展良莠不齐,因物业管理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霍继强介绍,造成纠纷案多的原因主要是物管费上。

  而物业公司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房管部门,除了对物业公司起到监督作用,他们对于物业与业主的矛盾,无力也无心解决。

  “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主体间的权利义务不够明确,缺乏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涉及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社会和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一位物业行业的资深人士也表达观点。他还分析,虽然有相关法规规定双方的义务和权利,但也会有很多因素影响事情的发生和发展,比如小区违建的情况,相关部门执法力度差,甚至“拖延”时间,就造成小区违建成为事实。“这主要是缺乏一个可以让双方信服的第三方裁判,而目前主要还是物业和业主、业主委员会的协调和互相妥协,双方互不相让便易成‘结’。”霍继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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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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