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搅局楼市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中国青年报 2014-06-12 08:29:3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自住型商品房究竟要满足什么人的需要?这个问题,政府部门有没有认真考证过?”汪丽娜提出了疑问。

  从北京市今年的土地供应来看,自住型商品房用地要占到商品房总用地规模的一半,而在以往,除了保障房用地外,其他的都是商品房用地。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土地少了一半,这意味着,今年北京新建的纯商品房将会相应减少一半。

  在房地产业内,对商品房市场被打乱的担心一直存在。早在北京探索第一个自住型商品房之时,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就提出过疑问。在他看来,商品房是要用市场化的手段来配置资源,可政府却似乎要通过自住型商品房的模式制定价格、管制价格,市场将会受到冲击。

  这样的冲击不仅仅体现在商品房的供应量上,也体现在未来可能出现的商品房价格变动上。有业内专家预言,未来的商品房市场将会是豪宅化的市场。

  “等大家发现参与自住型商品房摇号总也摇不到的时候,大量购房人群又会重回商品房市场,商品房价格会出现怎样的变动?”汪丽娜说,实际上,每次商品房价格大涨之前都有土地供应短缺的现象。

  住宅市场需要怎样的体系设计

  对自住型商品房的覆盖人群,一直存在争议。

  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胡景晖告诉记者,这个问题有过多次争论。一开始,目标人群定义为夹心层,但很快发现,这样的界定太模糊。之后就改为优先满足保障房轮候家庭,如今又说要通过摇号的方式来分配。

  “这个过程中其实已经产生了矛盾。”胡景晖说,如果一个家庭是保障房的排队者,那意味着这个家庭是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的,怎么可以成为自住型商品房的购买群体?到底该怎么界定这种类型住房的购买人群?

  从政策上看,目标人群非常宽泛,与限购政策基本一致。

  2013年北京市《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中规定: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只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以购买,连续5年在京缴纳社保个税、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也可以购买。

  两类家庭可以优先购买,一是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一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按照北京市的说法,今年将有7万套自住型商品房推出,这是未来的主流产品?还是只是阶段性的做法?”胡景晖说,自住型商品房从制度设计初衷来看是好意,但是不是具有长期可行性?恐怕还需要实践来论证。

  胡景晖告诉记者,之所以出现这种共有产权的住房类型,实际是政府在吸取以往保障房的教训,试图在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同时也能够兼顾土地出让收益。“政府在土地收益上作出让步,以此形成共有产权的理由,以让步的资金占总房价的比例来确定与购房人在产权上的比例关系。”

  按照规定,在拿到房本5年之后,自住型商品房将可以进入市场流通,届时将如何进行产权的确权?能够设想的确权方式有三种:购房人在若干年后出资将所有产权买下;政府从购房人手中将所有产权买下;购房人将住房出售,与政府分享收益。胡景晖告诉记者,目前这个问题还在讨论。

  与此同时,另一个问题也浮出水面,这种类型的住房究竟要解决多少人的住房问题?迄今为止,还没有正式的说法。

  冯俊认为,我国大陆并不太适合效仿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住房体系,还是需要两个轮子来驱动。一个轮子是发展住房市场,让尽可能多的老百姓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市场上购置或者租赁住房;另一个轮子则是为那些没有能力住上合适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总体的住房改革目标是市场化。

  “需要对整体住宅市场制定一个大的改革框架。”汪丽娜说。

 

关键词:商品房,自住型,北京市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吴浩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