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可扩至小城镇但需止于农村
日前有不少媒体报道,住建部消息人士表示,我国要建立的房产税制度中不仅包括城市土地的产权房,还包括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房,目前已经考虑把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合法房产纳入房产税税收体系的可能性了。对此,在昨日“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村镇建设”研讨会后,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明确回应表示该消息并不属实,他建议房产税可以扩至小城镇,但不包括农村。 而就在纳税主体问题悬而未决之时,房产税是否应涵盖村镇也成为了相关部门需要面对的新问题。赵晖认为,村镇缺少内生发展动力,没有稳定的财政来源,我国城市等级体制造成资源高度向大城市集聚,到村镇一级几乎没有,小城镇不能依靠土地出让金,因为小城镇的土地大部分是集体建设用地,不能流转。因此,在赵晖看来,小城镇可以被纳入到征收房产税的范围内。而对于农村,业内表示,农村征收房产税很可能导致农村走上不少城市土地财政的老路,因此短时间内并不适宜纳入其中。(蒋梦惟) (北京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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