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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7000套公租房下月上市 保障房建设供应不放松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2013-11-06 09: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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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云区龙归保障房部分沙盘。记者邵权达摄

  广州夯实民生幸福工程让更多市民实现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广州围绕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出台并实施民生幸福工程60条,推进10件民生实事,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广州上下一心,进一步增强做好民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更多市民共享新型城市化发展成果,让更多市民实现住有所居老有所养。下月,广州历史上首批公租房共7000多套将正式推出。最新数据还显示,经过两次调整,广州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833元,位居全国前列。

  保障房:建设供应不放松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广州市将住房保障作为民生幸福一号工程,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去年分批推出史上最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分配房源共10763套。今年1月起,泽德花苑、毛纺厂项目等共约4600多套廉租住房陆续交付使用,近3000户廉租住户家庭在春节前入住新房,喜圆“安居梦”。

  今年,广州继续加大保障房供应力度,根据广州市今年保障房分配计划,全年可推出保障房共8000余套。上月,广州已经正式推出市本级建设筹集的经济适用住房约1400套,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今年底还有约7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可推出供应,房屋位于天河、海珠、黄埔、白云四区。

  今年5月1日,是广州住房保障历史上值得浓墨重彩的一天。这一天,《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开始试行,将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建立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办法》借鉴了世界银行、香港、北京、上海等地区和组织的做法,在收入线标准中设置了家庭规模调节系数,使标准更加合理和人性化。市住房保障办还郑重承诺,保障对象选择实物配租方式的,轮候期最长将不超过5年。

  为了让保障房更“贴心”、“舒心”,市住房保障办今年首次邀请住房保障对象、物业公司共同参与设计标准的修订、评审工作,直接倾听他们的需求和建议。在问需于民的同时,市住房保障办还积极问计于民,走群众路线。今年9~10月,举行了“户型设计,你来参与”征求群众意见活动;保障房管理人员还积极走进社区,在保障房小区开展政策宣传。 (下转A5版)

  社保惠民

  养老:待遇居全国前列

  2012年广州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2012年以来,经过两次调整,目前广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833元,待遇水平居全国前列。

  从今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15%(每人20元/月),从130元/月调整为150元/月。全市有42万城乡老年居民受惠,城乡居保平均养老金将达到496元/月。

  医保:2015年城乡统筹

  广州计划在2015年实现居民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

  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参保(合)人员基本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53.25万元(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22.83万元、15万元,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总体报销水平分别为84.6%、70%、70%。

  社会保障:多领域实现突破

  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向记者介绍,2012年以来广州市在多个社会保险领域均实现了突破。

  其中养老保险方面,2012年广州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目标;同时,资助力度全国领先,最大财政资助金额达到1440元/年,远大于国家和省30元/年的标准。截至2013年9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达59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514万人,离退休人员77万人。有122万城乡居民参加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保参保率达到99.7%。

  医疗保险方面,广州已经实现全民覆盖。目前,广州市已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医疗保障制度,同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还设立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及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加上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保障多层次的目标。截至2013年9月,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79万人。

  2013年7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正式出台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打破人群身份限制和城乡二元结构,重新构建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将满足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社会群体客观存在的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其中,为解决参保人同城不同待遇问题,广州市在2010年启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至2012年9月已将市本级、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统一为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实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基金统筹”的目标,大幅度提高原两区两(县)市独立统筹区参保人的医疗待遇水平。

  广州市计划在2015年实现居民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按“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平稳过渡”的原则,分三步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

  工伤保险方面,广州也加快了立法进程,完善工伤预防、工伤康复与工伤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广州市的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已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并享受与本地职工相同待遇。而且,通过实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庭融入社会能力建设(工伤保险部分)”项目(2008~2012年),以及全国和全省工伤预防试点城市项目,推广开展使用工伤预防费为从事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高风险行业的一线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参保单位的工伤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提供资助,2012年全年至2013年9月,已为5.4万人次提供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检查资助。

  而为有效减轻企业缴费负担,从2013年7月1日起,广州市开展了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试点工作。实行浮动费率后,预计全年将减征5.022亿元,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缴费负担,也为下一步逐步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创造了条件。

  据统计,截至2013年9月底,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86万人,其中农民工18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0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403万人。

  (广州日报)

关键词:保障,广州,保险,医疗,住房

责任编辑:吴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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