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建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煤价涨跌10%热价也变
煤炭价格的变化不仅影响热力企业,也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 昨日(10月21日),记者从河北省物价局了解到,我省将逐步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热力出厂价格也将进行调整。 “煤热联动”或先试非民用 我省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会影响今年供暖价格吗? 河北省物价局建议,各地可以先从非居民用户着手,根据非居民用户的试点情况,再逐步扩大到居民供热。 各地也可以全面建立热力出厂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热力销售价格与热力出厂价格联动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再或者兼顾供用双方利益,热力出厂价格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热源生产企业经济寿命周期,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并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核定。 预计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不会影响今年居民集中供暖价格。 “煤热联动”将以年为周期 记者了解到,煤热价格联动以不少于一年为一个联动周期。 若周期内煤价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价;如本周期内煤价变动未达到10%,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直到累计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10%,再进行热价调整。 省物价局要求,热力出厂价格调整后,应调整对用户的热力销售价格。其中,上调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应依法召开听证会,并对低收入居民采取适当的保障措施。非热电联产企业,例如锅炉供热企业,以现行热价水平对应的煤炭价格为基准,制定相应的煤炭价格与热力销售价格联动办法。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地区建立供热用煤价格、供热成本统计指标体系,以本地区主要供热企业和煤炭供应企业为监测对象,建立定期的煤价报送制度和供热成本(区分生产、输送、供应不同环节)报送制度。 |
关键词:价格,联动,热力,企业,供热 |
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