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512万平方米老居民楼5年内完成节能改造
2013年-2017年,石家庄计划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512.39万平方米,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6万平方米。石家庄从今年起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后的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实行按照供热计量收费。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范围锁定 石家庄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区政府为主,市直机关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改造中坚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容貌整治相结合原则,有条件的可提高节能改造标准,力争改造后的项目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意见》指出,石家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主要包括,市内五区2005年前建成的公共建筑及2001年前建成能继续正常使用20年的居住建筑,未达到节能50%标准且不属于城市征收范围的既有建筑。 5年改造512万平方米居民建筑 《意见》明确,石家庄既有居民建筑节能改造内容包括:对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主要对室内供热管道由串联改为并联,增加热计量表和温控调节阀,建筑物热力入口设置压力表和热表以及水力平衡装置等;对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包括换热站、小区管网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变频调控系统等;对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对建筑物的外墙、屋面、地下室顶板、楼梯间以及门窗等围护结构进行改造。改造过程中推行集中连片住宅小区规模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关键词:改造,节能,建筑,既有,建筑节能 |
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