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淮安回声 多数市民不考虑专家认为有五难
9月17日讯年轻的时候,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等到年老了,再把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按照房产价值,向老人提供养老金,最后产权归金融机构。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虽然只有这么短短一句话,但“以房养老”依然作为意见中的亮点立即受到各界关注。对于这个已经不算新的提法,网友、市民很少有人能接受。 多种养老此非最佳 “以房养老”难在哪儿? ——对话淮阴师范学院社会学系主任赵海林博士 昨天,记者在50位50岁以上的市民中开展微调查,其中有42位市民表示,暂时不会考虑这种方式养老;有5人称,会观望这种做法的效果再作决定;只有3位市民表示可以试一试。 多数市民表示,目前养老方式有多种多样,比如子女养老、居家养老、社会养老,这些养老方式相对成熟而放心,让市民更容易接受。而“以房养老”是一个新鲜事物,未来效果怎么样,还看不清。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没有多少人会轻易把一套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换取养老金。 “去年,我搬到了养老院生活,把自己住的房子出租了,每月租金800元,再加上我的2000多元钱退休金,在支付了养老院的费用后,还略有节余。现在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好。”说起“以房养老”这个话题,在市区一敬老院已经生活一年的沈奶奶向记者介绍她的民间版“以房养老”。对于未来能否把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换取养老金,沈奶奶直摇头。她说有房子在手里放心,房子抵押出去不放心。 网上反对的声音似乎更大一些。记者收集了一下,绝大部分人认为,这是“把养老问题交给民众自己,让有一定风险的金融机构来处理老人的安身之所”。“抛开传统观念不论,人们辛苦一辈子,到头来,人、财、房三空,真的是赤条条地来,赤裸裸地走。”也有网友担心,此政策一出,考虑到未来“以房养老”,会刺激更多人买多套房,推高房价。八成网友称,即使子女不孝顺,也未必考虑“以房养老”。 昨日,就“以房养老”问题,记者采访了淮阴师范学院社会学系主任赵海林博士。赵海林表示,“以房养老”政策存在一定的可行性,但是真正要试行的话可能存在一些困难,主要需要考虑五方面因素。 第一,受传统观念影响,房产是重要遗产。老人辛苦了一辈子,可能留给子女的就是一套房子,所以很多老人不会考虑把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从子女的角度看,绝大多数子女也不会同意自己的父母通过抵押房子来养老。 第二,“以房养老”后,老人能否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以房养老”政策的确解决了老人的养老资金问题,但这不表示老人就能得到高质量的服务。养老机构的层次、规模是否能达到养老的标准?是否能解决老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第三,要考虑非自然因素。实行“以房养老”政策首先需要对老人的身体状况作出准确的评估。但是老年人随着年龄变大,身体各方面机能会逐渐衰退,得病率很高,很难作出准确的评估。其次,目前无法对房产的价格作出准确的评估。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未来走向太扑朔迷离,房价会涨还是会跌谁也不知道。 第四,要考虑自然因素。虽然我们这边自然灾害相对较少,但是不能排除发生自然灾害的可能性。未来几十年内,如果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房子受到损坏,这个风险谁来承担? 第五,产权问题比较复杂。在城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只有70年,老年人进行抵押时,房屋的年限已经很少了,所以很多银行担心钱放出去了,70年到期后该如何处置?在农村,农用房只具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那么农村的老人房屋该如何进行“以房养老”的操作? 最后,赵海林也表示,目前我国“以房养老”的政策细则还未出台,如何操作、如何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和监管制度,一切都要等具体规定出来后才能定论。 多地试行进展不畅 有专家认为,在解决养老现实问题方面,“以房养老”是养老政策多层次、多支柱背景下的一个多选之一,是存在了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国家帮扶、社区服务等养老选项后又增加了一个。“以房养老”在国外已成熟运行许多年,在我国一些城市,“以房养老”这几年也一直在试水,但鲜有人问津,申请者寥寥。 据了解,2003年,时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的孟晓苏将这一理念介绍到了中国。2007年,他成立了幸福人寿保险公司并亲自参与这一“倒按揭”产品的研发,但至今仍没有实质性进展。 在2007年至2011年之间,北京、上海、长沙、哈尔滨等地曾先后试行“以房养老”,但并未受到当地市民的欢迎。尤其值得关注的是,2007年,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试推行“以房养老”模式,但真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很少,最终不得不停办该业务。 根据媒体报道,去年4月,南京官方首次明确表态鼓励“以房养老”。不过,这一年多来,南京的以房养老试点业务没有任何进展。相关负责人透露,因为法律制度缺陷,此模式仍停留在政策研讨阶段。 据悉,早在2005年,南京汤山的“温泉留园”老年公寓,就曾在全国率先创立“以房养老南京模式”。该园规定,拥有本市60平方米以上产权房、年龄60岁以上的孤残老人,可自愿将房产抵押给留园,经公证后入住留园,终身免交一切费用。老人去世后,房屋产权归养老院所有。但留园的试水效果并不理想,当年公寓仅办理几笔业务,数量非常有限,后因股东间的经济纠纷而结束。 国外如何以房养老 链接>> 美国:美国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推出“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主要有三种形式:一、联邦政府保险的倒按揭贷款;二、由政府担保的倒按揭贷款,这种贷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户须作出搬移住房及实施还贷计划后才能获贷;三、专有倒按揭贷款,一般由金融机构办理,发放贷款的机构与住户同享住房增值收益。 加拿大: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住房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1.5万-30万加元,只要不搬、不卖,房产主权不变,可一直住到享尽天年,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 新加坡:60岁以上的老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后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这种模式风险较小。 日本:日本老龄化现象十分严重,导致其“以房养老”也非常普遍。通常选用“倒按揭”形式,适用于55岁以上的人群。这种贷款不需要还债,贷款人死亡时房子作为还债的资金。 |
关键词:养老,老人,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