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出收资不抵债
释疑 跟踪审计为摸清债务变化及隐患 审计署相关负责人称,不能简单以36个地区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这次审计是为摸清2011年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增长变化,揭示新问题和风险隐患,不能简单以36个地区来推算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情况。 债务新问题须跟踪审计回答 问:事隔两年为什么要对部分地区进行一次“抽查”? 答:2011年,审计署对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和救助责任的债务进行了审计,摸清了截至2010年底的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3类债务情况。 两年过去了,地方政府这3类债务情况如何?与2010年同口径相比,债务规模、结构和风险状况有什么变化?债务管理中出现了哪些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隐患?应当如何进一步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为回答上述问题,审计署决定对部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进行一次跟踪审计。 地方政府债务建立风险预警 问:两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有什么变化? 答: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债务规模增长较快,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风险凸显,一些地方变相融资问题突出,一些地方还存在违规担保、违规融资、债务资金闲置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抓紧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督,切实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全国地方债务不能简单推算 问:这次仅审计了36个地区,如果按地区数推算,是否说明当前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规模非常巨大? 答:此次审计的36个地区在2010年底的政府性债务余额就已占到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31.79%。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一是36个地区所涉及的18个省份中,有8个东部省份、5个中部省份,西部的1个还是直辖市,其经济总量和财力水平都相对较高,债务规模也相对较大;二是此次审计的政府级次均为省本级和省会城市本级,这两个政府级次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占比最高。 虽然全国省、市、县个数众多,但不同区域、不同政府层级的债务规模所占比重差异很大,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36个地区占全国地区个数的比重来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情况。 36个地方政府名单 3个直辖市本级及所属辖区 天津市、天津市南开区;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重庆市、重庆市合川区 15个省本级及所属15个省会城市本级 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 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475.81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其中12个地方政府本级减少1417.42亿元,24个地方政府本级增加5827.23亿元),增长12.94%。 债务资金投向 用于交通运输、市政建设、土地收储、教科文卫、农林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等支出占已支出债务额36434.47亿元的92.14%。 |
关键词:省会,城市,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