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狂“种房”1亿平方米
1亿平方米,约等于100万套2居室标准住房——这是目前广州市违法建筑的惊人总量。记者在广州调查发现,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效益使广州城郊违法建设问题屡禁不止,而公务人员违法参与其中、社会资本投资参与违法建设、小产权房问题突出以及违建主体“组织化”和违建规模越来越大等问题日益凸显。 爆破强拆违法建筑 5月30日上午,广州市首次以定向爆破的方式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的金星学校旁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在现场会上说,之所以采取爆破的方式强拆,一方面是该违法建筑面积大体量大且周围比较空旷,具备爆破拆除的条件;另一方面是希望起到震慑效果,警示潜在的违法建设。 据爆破现场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现场负责人介绍,被强制拆除的两宗超大违法建设位于太和镇大源村金星学校东侧和大源村岐山街十三巷2号、3号,当事人分别是大源村第十一、第二十经济合作社。这两个经济合作社于2011年5月开始,在未经国土规划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进行违法抢建施工。金星学校旁边的违法建筑有4栋,2栋9层、2栋12层,面积接近1.5万平方米,位于岐山街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 清拆速度赶不上 违建速度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危伟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目前广州违法建筑面积接近1亿平方米,数量庞大。更严重的是,清拆速度赶不上违建速度。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布的数据,2012年,广州清拆违法建筑98.5万平方米,但新增违法建筑140万平方米。 为扭转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局面,广州2013年开始对全市违法建设进行大规模的查控清拆。 3月1日,新修订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从法律法规上加强了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随后,广州市开展了由城管、公安、国土等20多个职能部门和区、街(镇)组成的查控队伍,高压严控违法建设。“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制止违法建设1011宗,总面积23.9万平方米;清拆违法建设2039宗,总面积60多万平方米。”危伟汉说。 土地增值利益驱动 种菜不如“种房”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坦承,虽然目前查控违法建设势头不错,但存在的问题不少,形势依然不乐观。城镇化加快带来的土地增值利益驱动、社会资本进入推动以及贪腐包庇纵容等多重因素,推动违法建筑的肆虐“成长”。 白云区近几年一直是广州市违法建设重灾区的原因之一,就是因其位于广州市城乡接合部,并且将可能成为广州市未来发展的重点规划地区之一。“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会带来土地的增值,种菜不如‘种房’,巨大的利益驱使违法建筑源源不断,违法建设不断冒头。”谢晓丹说。 不少违法建设得以“出世”,也与钱权交易后政府官员的包庇纵容为其提供滋养“温床”密不可分。爆破拆迁的大源村违法建筑能建起来,就有太和镇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为其“护航”的因素。 广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蔡国强说,一些地方违法建设问题之所以十分严重,查而不倒、禁而不止,与有的地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查控违法建设过程中有违不查、查违不严、折违不公,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包庇纵容甚至直接参与违法建设有重要关系。从去年对京珠高速白云区沿线违法建设中14名干部的责任追究,到今年对白云区个别区领导严重违纪案件的调查,都显示出在违建泛滥背后,存在上述问题。 这一情况也并非广州独有,在违法建筑面积占整个城市建筑面积约三分之一的深圳,每年都有各级管理违法建设的政府人员因受贿等犯罪而被查处。 此外,社会资本的参与对违法建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危伟汉说:“广州市违法建设新问题层出不穷,合并宅基地证搞小产权房、游资参与投资搞违法建设、借‘三旧改造’名义进行违法建设的问题都很突出。” 专家说法 违建困局又添“新病” 令人忧虑的是,广州面对违法建设不仅有尚待解决的“旧疾”,还要面对“新病”。“违法建设不断出现新问题,很明显的一个是主体和规模发生了变化。以前主体是农民个体,现在变成了村社集体组织和社会资本。违法建设也不再是小打小闹,现在规模越来愈大。”谢晓丹说。 主体的“组织化”还带来更深层次的挑战。有关法律人士分析,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除了责令改正和罚款,只能对属于行政监察对象的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而村委会主任、村经济社负责人管理集体土地时不属于行政监察对象,现有法律法规不可能对其进行处理。 接受记者采访的城市管理专家说,农民个体建设的时候,所有风险都是农民自己承担,在违法建设之前自然会慎重考虑。而变成村社组织之后,“有好处村社领导拿,出了事集体组织担”,容易使违法建设越来越无所顾忌,规模也越来越大,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还会成为城镇化建设的障碍。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广州违法建设管理面临的新课题。 |
关键词:广州,土地增值,房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