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69亩土地6月初入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3]023、02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注: 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要点)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 二、竞买人资格: [2013]02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及成交后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不属于银行贷款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2013]024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竞买及联合竞买。 三、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2013年5月17日9时至2013年5月26日17时,申请人到石家庄高新区地产交易市场(长江大道89号218室)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3年6月5日17时之前,到石家庄高新区地产交易市场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的,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完全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3年6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4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9时至2013年6月7日14时30分,挂牌地点为石家庄高新区地产交易市场土地出让大厅(黄河大道151号前楼5楼)。 七、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产交易市场 联系电话:(0311)85095420 联系人:朱国辉李宏峰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基建 开户行:农行新区支行 账号:352001040009799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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