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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巧立名目 违规“看房费”重出江湖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2013-03-20 15: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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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先看房先交1万元

  违规“看房费”变身“意向金”后重出江湖

  想比别人先看到房?请先交1万元意向金。想要抢先和业主面谈?也请先交1万元意向金。近期的二手房市场,面对着急又纠结的购房人,个别中介公司巧立名目,早已被叫停的“看房费”,变身“意向金”后重出江湖。

  1万元换个看房优先权

  北京人王小姐最近遇到了这桩怪事。

  为购置婚房,王小姐日前来到京城某龙头中介机构的天天家园门店,咨询小区的小户型房源。在经纪人的推荐下,王小姐看中了一套约60平方米的小两居,当她提出能否约看时,却被告知得先交钱。“这套房子别的客户也想看,根据店里的规矩,一套房子若有多人约看,先交钱者先看。所以,您只有先交1万元的意向金,我才能帮您预约优先看房。”

  由于经纪人再三保证意向金可退,王小姐便交了1万元。最终,这套小两居并不合意,可还没等她开口,经纪人又提出:“这套不行我再给您介绍新的。至于意向金,您就别退了,省得下套还得交。”

  “那会儿我才恍然大悟,为这1万元,我被套牢了。”尽管深知1万元可抵房款,可中介公司的做法,总让王小姐觉得像是设了个圈套,让她不自觉地跳了进去。

  不交钱不能见业主

  想在天天家园相邻某小区买房的张女士,也在同一家中介遭遇了相同劝说。张女士看中了一套50平方米的小户型,业主报价206万元。当她提出想约着业主谈谈价格时,经纪人同样搬出了1万元“意向金”之说。“约摸二十五岁的小姑娘告诉我,遇到一套房多人想看时,为了预防业主坐地涨价,通常只允许第一位交纳意向金的客户去面谈。因为当时系统显示已经有其他购房人准备交意向金,她就催促我尽快交钱,否则不能见业主。”

  “交了意向金就能保证业主只见我一个人?就能保证不涨价?”左思右想,张女士依然觉得心里打鼓,便拒绝交1万元,“中介后来果真没替我约业主。”

  “意向金”实为“看房费”

  记者查询相关文件,2011年8月31日,本市曾下发过《关于加强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同一套住宅买卖经纪服务已收取佣金的,不得另行收取咨询费、信息费、广告费、看房费、代书费、网签费等费用。

  一位不愿署名的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这两笔意向金的交纳程序看,可谓是一种变相的“看房费”,但由于中介公司承诺可退还,算打了个政策的擦边球。“既然能退,为什么又要购房人先交呢?其一,是为了锁定客户,保证购房人不会跑到竞争对手那里,提高成交量,以赚取佣金;其二,是为了制造一种紧张的氛围,让购房人感觉房源抢手,在恐慌心态下加速成交。”

关键词:中介,看房费

责任编辑:郑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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