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培训班
12月10日上午,省住建厅组织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城管局(城管委、综合执法局)共约100位相关负责人,举办了《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处处长蒋玉良对《条例》进行逐条梳理、讲解,以帮助与会人员深刻理解《条例》相关要求。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主任郁达飞作为全程参与《条例》起草的负责人,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期许,“《条例》为全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正确指引,希望各部门在《条例》指导下为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程才实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贯彻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实现节能环保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的出台,是整个行业盼望已久的事情。”秦皇岛市住建局节能办主任王晓利说,下一步,秦皇岛将在认真学习、研究《条例》的基础上,做好宣贯工作,按要求落地落实整个规划。 据悉,《条例》分为总则、规划设计与建设、运营改造与拆除、技术发展与激励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43条,填补了我省绿色建筑缺乏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已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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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