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酒店冒充“五星级” 消费者起诉获得3倍赔偿
樵先生通过某网站搜索到“某旅游区六大五星豪华酒店任选2-4晚”这一度假产品,该产品包括的6家酒店均宣称为五星级酒店,樵先生于是便通过网站先后购买了6份产品。但入住了其中两个酒店后,发现两个酒店不是“五星级酒店”。樵先生于是向法院起诉该网站和旅游公司。近日,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旅游公司退还樵先生5592元,赔偿16776元。 “五星”酒店冒充“五星级” 樵先生称,他是通过某网站搜索到这款“某旅游区六大五星豪华酒店任选2-4晚”这一度假产品的,除了单纯的旅游产品外,同时包括的6家酒店均写着“五星级”酒店。在看到酒店的描述后,樵先生觉得这款产品和酒店都很符合他的要求,随后,他通过网站先后购买了6份产品。 但是,在他按照产品要求出行,并前往了酒店,入住了其中两个酒店后,却发现这两个酒店与他印象中的五星级酒店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不管是硬件设施还是服务水平均达不到五星级酒店的标准。樵先生了解到,两家酒店根本不是“五星级酒店”。因此,樵先生认为,网站将“五星”酒店写成“五星级”酒店的行为构成欺诈,向法院起诉了该网站和旅游公司要求赔偿。 在庭审中,网站辩称,樵先生存在知假买假的行为。 而旅游公司则称,公司提供选择的酒店中有两个是五星级酒店,樵先生在入住前就已经确定了入住的两家酒店不是五星级酒店,但他却先后两次都选择入住非五星级酒店,属于知假买假。且公司的产品标题为“六大五星豪华酒店任选”,并没有写五星级酒店。公司只是提供了标题,是该网站录入的信息存在偏差,将不是五星级的酒店录成了五星级,他们作为商家是无权进行修改的。 存在误导消费者用语被判赔 经审理,法院认为,旅游公司称自己宣传的标题为“××六大五星豪华酒店任选”,标题里并没有写五星级酒店,是因为该网站的过错将6家酒店标注为五星级,旅游公司自身并未欺骗消费者。 但根据平时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与约定俗成的判断标准,所谓的“五星豪华酒店”即应是五星级酒店,旅游公司的上述用语显然会误导消费者,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除应退还相关费用外还应依法增加赔偿三倍费用。 樵先生在第一次已经确认之前入住的酒店为非五星级酒店的情况下仍重复入住,故樵先生的二次消费行为不属于受到经营者欺诈而产生的消费,旅游公司对此没有过错,其因此产生的消费金额旅游公司不必返还。 同时,法院认为,网站没有能力判断旅游公司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是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没有逐一核实全部信息真实性的能力,故对樵先生因此产生的损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故一审判决旅游公司退还樵先生5592元,赔偿16776元。 为防被骗可提前查询酒店名 昨天,北青报记者在一旅游网站中将“五星”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搜索结果显示,众多旅游产品中,不乏“全程五星精选酒店”、“3晚5星高端体验”之类的标题。 北青报记者发现,一些旅游产品中的酒店,并不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公布的五星酒店名录中,在对酒店的描述中,产品发布者会提到酒店是“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 一名旅游业内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他们把五星酒店分为准五星酒店、五星酒店、超五星酒店,五星酒店在大堂会挂五星酒店的标志,准五星酒店和超五星酒店都不会有标志。作为旅游从业人员,在做宣传的时候,他们会对这个情况进行说明,一般而言,正规的旅游公司,酒店是什么星级就会写什么星级,比如达到五星标准的酒店就会说明酒店是五星标准的。 业内人士还称,对于消费者来说,在报团的时候,如果对旅游团提供的酒店有疑问,可以看酒店的名字,然后根据名字进行查询,如果发现与商家宣传的事实不符就换别的旅游产品。 这名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也不能完全只看酒店是不是五星酒店,因为这两年审批的五星酒店不是很多,审批速度也慢,因此会出现有些城市新建的条件好的酒店还没审批,但实际上一些新建酒店的标准已经超过五星酒店了。 文/本报记者李铁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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