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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套公租房面向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2017-06-07 1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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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今年4月燕保·马泉营家园和高米店家园两个公租房项目面向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专项配租,昨日,市住建委发布了房山乐活雅苑公租房项目的配租公告,再次面向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开展专项配租。该项目位于房山区阎村镇,配租房源共计800套。每套租金不超1200元。

  本次房山乐活雅苑公租房项目,采取“先看房,后登记”模式,在意向登记前开放两天现场看房。此举一方面给了作为保障家庭新成员的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更多了解公租房的机会,让大家近距离感受公租房,为大家答疑解惑。另一方面也是针对公租房专项配租的项目不断增多,房源数量不断加大,先看房后网上登记,有利于意向家庭对项目有充分的了解,提高网上登记的针对性。6月4日-5日组织看房期间,乐活雅苑公租房项目共迎来看房意向家庭1240户。

  乐活雅苑公租房项目位于房山区阎村镇。本次配租房源共计800套,建筑面积58.19平方米-59.54平方米。租金标准为20元/建筑平方米·月。所有房源同时面向房山区申请家庭,促进职住平衡,其中面向在房山区工作的“新北京人”分配房源不少于30%。项目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房山乐活雅苑公租房项目登记时间为2017年6月6日10点-6月12日17点。申请人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官网(http://www.bphc.com.cn/),点击“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按钮进入。据介绍,参加本次配租的家庭应推选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市户籍申请人: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有房山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房山区工作。2.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家庭按照住房限购政策,具有购房资格;申请人须在房山区工作,工作单位须在本市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具体由房山区住保部门审核。

关键词:租房,北京,职工

责任编辑:张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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