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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 加强地方债管控

来源: 新华社 作者:李延霞 2017-04-11 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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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10日发文明确当前银行业风险防控的十大重点领域,提出要重点关注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超过100%、关注类贷款占比较高或增长较快、类信贷及表外资产增长过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监会警示的十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地方债务违约等传统领域风险,债券波动、交叉金融产品、理财业务、互联网金融、外部冲击等非传统领域风险以及重大案件和群体事件风险。

  加强信用风险管控位列十大风险的首位。《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摸清风险底数,落实信贷及类信贷资产的分类标准和操作流程,密切监测分析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的生成和迁徙变化情况。同时防范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给“僵尸企业”和“空壳企业”授信等风险。

  防范流动性风险方面,意见要求将同业业务、投资业务、托管业务、理财业务等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范围,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的依赖度。各级监管机构要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

  意见要求密切关注债券市场波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直接债券投资以及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表外理财等方式开展的债券投资纳入统一监测范围,全面掌握资金真实投向和底层债券资产的基本信息、风险状况、交易变动等情况。坚持“穿透管理”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债券投资纳入统一授信。同时要明确委外投资限额、单一受托人受托资产比例等要求。

  房地产风险管控方面,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全口径房地产风险监测机制,将房地产企业贷款、个人按揭贷款、以房地产为抵押的贷款、房地产企业债券,以及其他形式的房地产融资纳入监测范围。要重点关注房地产融资占比高、贷款质量波动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较大、占比较高的信托公司。

  理财业务方面,意见要求规范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在资金来源、运用、杠杆率、流动性、信息披露等方面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严控嵌套投资,不得简单将理财业务作为各类资管产品的资金募集通道。意见从控制业务增量、做实穿透管理、消化存量风险等方面对同业业务提出要求。

关键词:银监会,房地产,地方债

责任编辑: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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