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房产频道 >> 新闻资讯

平房“通道”记入不动产权证 4月10日起执行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 2017-03-22 08:59:1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为,对核验时标注为“通道”的部位,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该《通知》自4月10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住宅平房房产测绘成果应当办理审核,房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等进行审核。同时,住宅平房因新建、翻改建或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等情形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除其他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

  此外,该《通知》要求,住宅平房办理房源核验时,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进行实地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专家解读

  新政将遏制“过道学区房”产生

  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此次多部门联合下文,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剑指的就是此前媒体报道的所谓“过道学区房”。

  陈志认为,此次住建、规划国土两部门合力,从规划验收、测绘审核、房源核验、不动产登记等一系列环节完善了政策。“首先是实施了住宅平房测绘成果审核。同时,住宅平房申请不动产登记,要提交房管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此外还要实行住宅平房交易现场核验,就是针对既有存量住宅平房交易,要求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要进行实地核验,明确了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必须要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综合采用这些措施,平房测绘、登记的整体的办理程序上都完善严谨了,将有效扼制住宅平房擅自分割的行为。从而遏制“过道学区房”产生。

  相关新闻

  捏造商品房涨价信息将重点查处

  北京市发改委昨天发出通知,即日起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房价涨幅较大、群众反映集中的区域。

  通知称,即日起至4月20日将在全市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检查范围为北京在售商品房楼盘和二手房中介机构。

  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行为。具体包括: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交易;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

  通知要求,对近期群众反映的房地产相关问题要快速处理、及时反馈,把举报线索与检查重点结合,对查实的价格违法问题,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关键词:平房|通道|不动产

责任编辑:张晓林

相关新闻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