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鹿泉法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针对积案较多,执行工作不到位情况,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积案执行力度,努力提升工作质效。 一、为化解积案,该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快速能动反应,确保及时有效地拘留拒执人员;加强立、审、执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实事求是,实事实办,不推诿、不扯皮,将执行难化解在源头;强化“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有信必复”工作机制,加强对当事人的解释疏导工作;加强执行监督,抓好执行公开措施的落实,推进阳光执行。 二、充分使用点对点查控系统,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通过人民法院、银行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采取查询、冻结措施,办案效率明显有了提高。 三、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在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分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罚。发布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乘坐高铁、飞机及银行贷款等行为。 四、进一步加大对拒执的制裁手段。加强使用拘留措施。对抗拒执行、对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或者是协助义务人或者是妨碍执行的第三人,坚决使用拘留手段。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争取区委政法委的支持,坚决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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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