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初步具备出台实施条件
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求,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条例实施细则的法定程序目前已经基本完成。 记者15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日前召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四次部际联席会议通报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起草、征求意见情况以及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就其出台进一步征求意见。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今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国务院高度重视细则制定工作。按国务院部署要求,在不动产登记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支持配合下,细则制定的法定程序基本完成,出台实施条件初步具备。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98个市(州)完成市级职责整合,1193个县(区)完成县级职责机构整合,分别占全国市县总数的6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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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