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物业公司称开发商遭遇困难 按住房面积向业主收电费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2015-09-16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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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一物业公司称开发商遭遇困难 按住房面积向业主收电费

关于电费收缴的通知 业主供图

人民网昆明9月15日电 (薛丹、虎遵会)近日,人民网云南频道接到网友反映,其居住的小区从9月1日起,物业公司将按照业主的住房面积收取电费。按照相关规定,业主的电费应当按照电量的实际使用情况交纳,为何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以住房面积大小来收取?

令人“气愤“的收费通知

网友李进发(化名)是昆明滇池宜城·西南海小区业主,在该小区居住已经有两年多了,小区近日的一则通知让他很“气愤”。

这则落款并盖章为昆明星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称:“滇池宜城·西南海小区业主自接房入住近三年,使用产生电费累计已超过1500万元,一直均由云南仁泽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供电局计费标准按时垫付,确保了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用电。当前由于房地产企业发展遭遇诸多困难,为确保业主正常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15年9月1日起对入住业主进行电费代收。经物业公司结合市场调查与家用电器两种测算方式分析,物业公司拟定收费标准为: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每户收费50元;面积在60-100平米的每月每户收费80元;面积在100-150平米的每月每户收费100元。

通知是9月1日贴在小区内的,后经业主投诉至供电局,9月2日下午通知被物管撤下。李进发说,“对于按照房屋面积收取电费一事,业主们都很气愤。原本是开发商与供电局之间的事情,结果却让业主来埋单,我的住房面积有143平米,而且我住的这个区域就没有低于100平米以下的户型,按照物管公司的规定我要缴纳400元电费,谁规定他们可以这么收费的?”通知要求,电费缴费方式采取一次性预交,时间从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共四个月。

另一名业主周女士也提出了质疑:“有些房子面积虽大,但平时用电很少,而有些房子面积虽小,但用电量大,因此,以面积大小来收取电费,是不公平的。”

居住了两年多,以前的电费是怎么交的,为何现在会以这种方式收费?

9月14日下午,一位自称是仁泽地产的周姓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按照面积收取电费一事是物业公司的行为,地产公司发现后已经责令物业公司改正。

随后记者来到星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现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之前业主的电费一直由开发商垫付,现在开发商拿不出这笔费用了,我们向部分业主征求了意见以后,按照业主住房面积来象征性的收取一点电费。”而当记者询问该工作人员按面积收取电费一事是否是物业公司行为时,他表示,星海物业虽然是单独成立的公司,但它是开发商的子公司,物业公司不可能单独越权向业主进行收费。“目前我们也正在研究另外的收费方法,争取用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把电费交上。”

李进发告诉记者,刚住进小区时,他曾问过物管怎么交电费,“物管表示暂时不需要业主缴纳电费,所以从入住到现在我们都没有交过电费。”李进发说,直至最近才知道该小区一直在用施工用电。

开发商没交齐费用 未办理居民用电

那么,该小区已经居住使用两三年,为何一直在使用施工用电?昆明市供电局西山分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首先要向供电局提出申请并缴纳30%供电配套设施费,获得批复后供电局就开始提供施工用电,地产项目建设过半后开发商再缴纳40%,开始建小区正式用电系统。开发商交房前,应该把剩余的30%尾款全部交清,向供电局申请一户一表安装,再委托第三方进行运维管理。这是正常的程序,而现在这个小区只是缴纳了30%的配套设施费,因此,一直都是用施工用电对住户供电。

据了解,两三年来,该小区相继有3000多户业主先后入住,但开发商为什么一直没有为业主安装电表?14日上午,记者致电开发商一位负责人,当记者提及小区按照住房面积收取电费一事时,对方表示正在开会随机挂断了电话。

昆明市供电局西山分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透露,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确实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采取按面积收费的做法也没有征得开发商认可。目前物业公司已经在供电部门的监督下撤回了《通知》并道歉。

“按照面积收取电费的做法很明显违反了《云南省供用电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收到了业主的投诉以后,马上对该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他们马上撤回通知。”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情况,供电部门可以进行断电处理,但考虑到小区住户太多,所以就敦促开发商尽快缴清配套费后建立正式用电,然后向供电局申请一户一表安装。

关键词:开发商,物业公司,住房面积,物业服务,通知,供电局,施工用电,物管

责任编辑:小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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